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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学

为做好我校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佳木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佳大校发〔2021〕41号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学科和数量

(一)列入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的各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学科,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

(二)列入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的学科,可招收直博生。

(三)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直博生的具体招生目录和计划数详见我校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目录,实际招收人数按教育部招生计划执行。

二、接收推免生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推荐免试硕士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具有当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外语成绩标准:(1)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全国大学日语、俄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2)外语类专业学生第二外国语校内课程考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或通过专业外语四级及以上考试。申报专项计划推免生除外。

5.毕业时须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将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6.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科,应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推荐免试直博生

除须满足本条(一)中各项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

2.经报考博士生导师同意,并填写《佳木斯大学推荐免试生直攻博申请表》。

3.面向我校与博士招生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接收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报考佳木斯大学的考生,均须在9月末至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研招网规定时间为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

(二)我校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向申请人发送复试时间、地点等有关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复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对通过复试的考生,由我校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进行确认后即完成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待录取,不再进行补录。

四、学制与培养方式

(一)我校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其中直博生的学制为5年)。

(二)推荐免试硕士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后,相应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等要求按照《佳木斯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三)推荐免试直博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后,按照相应培养方式和管理要求执行。

五、学费标准与奖助办法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年8千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年9千元;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年1万元。

(二)推荐免试硕士生,国家助学金每年6千元;每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2万元,学业奖学金8千元。

(三)推荐免试直博生,专项奖学金2万元,国家助学金每年1.3万元;每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3万元,学业奖学金1万元。

六、取消录取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待录取资格(对已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一)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在研究生入学前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

(四)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的。

七、其他事项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佳木斯大学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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