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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山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哪些补贴?

【导语】:能申请的补贴有:基层就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等。详见正文。

一、基层就业补贴:

补贴条件:

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

1、就业时属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包括:

①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

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④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2、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补贴标准:

每人3000元。

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的↓↓

1、【必须】毕业证书;

2、【必须】基本身份证明(身份证);

3、【必须】本人与基层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业务系统页面要求提交的材料清单为准)。

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或用人单位)应于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提出补贴申请。

注:本项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二、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条件:

处于毕业学年的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就读的学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

1、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

2、属特困人员;

3、属残疾人;

4、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补贴标准:

每人3000元。

提交材料:

1、【必须】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城乡低保证、特困职工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残疾人证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材料);

2、【必须】学籍证明;

3、【必须】求职创业补贴申报书(线上填写完申报书后,在申报书页面点击【预览PDF】,然后点击右上角下载申报书并打印,盖章签字后上传)。

(*以业务系统页面要求提交的材料清单为准)

申请程序:

由学校代为申请,补贴申请应于有关学生毕业前提出。

三、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

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劳动者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4、劳动者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补贴对象:

1、就业时属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包括:

①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

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④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2、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2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的↓↓

1、【必须】毕业证书;

2、【必须】基本身份证明(身份证);

3、【必须】本人与基层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因岗位属服务基层项目的,提供服务协议或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须体现具体基层工作内容和人员编制情况);

4、【必须】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申请表(线上填写完申报书后,在申报书页面点击【预览PDF】,然后点击右上角下载申报书并打印,签字后上传)。

(*以业务系统页面要求提交的材料清单为准)

四、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

补贴条件:

1、相关人员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

2、处于计划实施期间,按计划安排在佛山市就业。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8个月。

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的↓↓

1、【必须】出勤记录;

2、【必须】基本身份证明(身份证);

3、【必须】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申请表(线上填写完申报书后,在申报书页面下方点击【预览】,然后点击右上角下载申报书并打印,签字后上传);

(*以业务系统页面要求提交的材料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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