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考试内容有哪些题目  > 财务界必读:新会计法出台后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工作影响分析

财务界必读:新会计法出台后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工作影响分析

 

此次会计法的修改,保持现行基本制度不变,其主要是解决会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以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并加大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更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一、新会计法违法处罚修改内容:

 

1、将第四十二条改为第四十条(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私设会计账簿等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第一款第一自然段修改为:“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对单位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公职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2、将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合并,作为第四十一条,修改为:“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二十万元以上的,对单位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公职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将第四十五条改为第四十二条,修改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公职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情形的,依照其规定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5、将第四十九条改为第四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处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

 

二、对财务人员影响:

 

(1)加强财会监督,增加违法成本:加大对会计违法力度行为的处罚力度,罚款上限大幅提高,对单位的罚款上限从十万元改为“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对个人的罚款上限从五万元提至五佰万元,增加了违法成本,有效震慑单位和个人财务造假行为。

 

(2)提高会计人员素质:首次将信用记录写入会计法律条文中,违法人员未来将无法再申请贷款、不能再办理信用卡,影响个人出行和消费等。随着会计实名制实施,会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手机号码和人像信息都会被记录在案,不外借个人证件、不随意挂靠会计证书和及时变更财务人员信息。

 

(3)明确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新会计法强调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有助于提升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重视程度。

 

(4)保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5)推动会计信息化建设适应信息化发展需求: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会计信息化建设成为趋势,新会计法将推动会计信息化建设,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新会计法的出台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工作带来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它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它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专业知识,更要具备高度的职业敏感性和持续学习的能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会计法规与市场需求。同时,新会计法也强调了会计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促进了会计行业向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因此,对于所有会计从业人员而言,深入理解并适应新会计法带来的变化,不仅是履行职业职责的必然要求,更是个人职业成长与发展的重要契机。让我们携手共进,在新会计法的引领下,共创会计行业的美好未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