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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江南大学、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江大校办〔2019〕5号)和《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22〕3号)的要求,现就2022年度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根据上一学年授予学位人数和省推荐限额拟定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评选,从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中遴选。

二、评选对象

(一)本次参选的学位论文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三、评选程序

(一)由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将材料报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二)限额择优推荐并排序,具体原则如下:

1、学院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学位论文与授予学位时的原文一致,并无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行为。

2、广泛听取意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应把握评选定位,注重学位论文质量,学术成果仅做参考。

(三)经校内学术机构评审,确定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名单和拟推荐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名单。

(四)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名单和拟推荐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名单进行一周的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在入选名单公示期以书面方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研究生院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四、材料报送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各文档请按规则填写和命名,因填写和命名错误导致参评失败责任自负。

(一)学位论文(电子版(PDF))

1、命名规则:用YB、YS-X、YS-Z分别指代博士、学硕、专硕学位论文类别,文档命名规则:学位论文类别_单位代码_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_题目(不含副标题)_LW,如我校推荐上报的某篇博士学位论文,则命名为:YB_10295_0301_法学_经济刑法的法益研究_LW

2、报送的学位论文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3、论文评选采取“盲审”办法,封面、扉页、主体部分及“独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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