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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学术创新,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的激励、导向和示范作用,根据《西安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附件1),现将我校2023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2022-2023学年通过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涉密学位论文、暂缓公开论文除外。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位点前沿或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2.在理论、方法和实际应用上有创新,达到本学位点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具有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应用前景。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数据可靠,文字表达准确,图表规范。

4.申请人学术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须为其导师)、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安石油大学,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含录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2)学位论文相关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人),西安石油大学为署名单位;

(3)以第一或第二发明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西安石油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申请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法律状态须进入公开阶段。

5.学位论文须参加校级盲审,且一次性通过学位论文检测、盲审和答辩:

(1)导师评阅成绩不低于85分。

(2)盲审成绩平均不低于85分,最低分不低于80分。

(3)答辩成绩平均不低于85分,最低分不低于80分。

三、评选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西安石油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导师)》(附件2,以下简称《导师推荐表》)、《西安石油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专家)》(附件3,以下简称《专家推荐表》),经申请人导师和本学位点2名专家(须具备导师资格)导师推荐后,将《导师推荐表》《专家推荐表》和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二)学院教授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并排序。

(三)研究生院对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拟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审定,确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2023年6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科:

(一)附件2和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

(二)《西安石油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按本学院推荐顺序汇总,由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核心及以上学术论文:已发表的提供期刊封面、论文所在目录页及首页,SCI、EI、ISTP收录的论文还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已录用的提供录用通知和版面费缴纳证明。

科技成果奖:提供获奖证书。

授权发明:提供发明专利证书,法律状态进入公开阶段的需提供含“申请公布号”的发明专利申请。

五、表彰及奖励

对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及其导师,学校将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1000元,导师2000元。

六、其它事项

对已获奖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如若发现有剽窃、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认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撤销对作者及其导师的表彰并予以公布,追回各项奖励,直至取消该作者学位。

联系人:张 静   88382324

附件:

1.西安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2.西安石油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导师)

3.西安石油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专家)

4.西安石油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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