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运便函〔2020〕12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电子证照有关事宜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道路运输行业“放管服”改革,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广东省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法规与文件精神,我省决定启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电子证照,现将相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2020年9月1日起,我省在现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IC卡证件应用基础上,启用电子证照。从业人员持IC卡证件或持手机端现场在线关联的电子证照,经核验信息无误的,均为合法证件。
二、我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电子证照样式与现有IC卡证件一致。今后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要求,电子证照参照标准逐步替换为《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从业资格证》(JT/T 1290—2019)。三、我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信息,可凭从业资格证号码、持证人姓名信息,在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或“广东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查验。
请贵厅(委)给予认可、支持。特此函告。
联系人:武小云,020-83732216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8月21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电子证照有关事宜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