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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2021-11-22

根据学校《关于调整本学期后续教学安排和加强教学过程中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现将期末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

   2021年12月27日(周一)至2022年1月6日(周四)为停课复习考试时间。元旦当天不安排全校性考试,原先安排在1月14日(周五)的考试统一调整到1月2日(周日)进行。通选课公选课考试提前到第15周进行。

   由于12月25-26日为研究生入学考试,占用了学校绝大部分公共教室,任课老师如需补课、考试,请提早安排。

因学校调整本学期教学安排,减少了一周教学时间,任课老师可以根据情况适当调整教学安排和考核方式;通过论文或大作业等方式考核的课程,可以适当后延截止提交的时间。

学生确有特别困难、需要退课的,需提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核实情况,报学生所在院系的教学院长/系主任批准,由院系汇总报教务部统一手工处理。退课时间截至11月26日(周五)12点,逾期不再办理。申请退课的课程需符合中期退课的要求(详见中期退课通知https://dean.pku.edu.cn/web/notice_details.php?id=429),已经结束的课程,生物、化学类实验课,不允许退课;学生退课后,成绩单上该课程成绩栏记载为W。

二、考试日程

1、公选课、通选课考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26日,公选课、通选课以外的各类课程考试一律安排在考试周内进行,原则上不能提前考试。元旦当天的考试可以按照原计划进行,也可以在不影响所有考生考试安排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试时间。请院系在系统里核对考试计划并提醒任课老师。

对因疫情滞留境外且在线学习的学生,由任课教师根据院系要求和课程特点确定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方式,可以采用合格/不合格方式计分。教发中心可以为在线考试提供技术支持(有需求的教师请联系:王肖群 62758385/13261049123 xqwang@pku.edu.cn)

2、考试周内的考试时间安排是:上午8:30-10:30,下午2:00-4:00,晚上6:30-8:30

3、公共必修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大学英语:2021年12月28日(周二)晚上6:30—8:30

所有大英课程都在此时间考试,考场安排将于考试前一周在教务部电子公告栏、北大BBS课程版面和大学英语教研室版面以及外院新楼109室旁公告栏内公布。军事理论:2021年12月29日(周三)晚上  

政治理论:

2021年12月30日(周四)晚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形势与政策      

2021年12月31日(周五)下午: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021年12月31日(周五)晚上: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计算概论(C):2021年12月28日(周二)下午   

以上四类公共必修课的考场安排分别由大学英语教研室、武装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学院另行通知。其他多个院系学生修读的课程,如高等数学、普通物理等的考试,由开课单位负责安排。

三、纪律要求

北京大学一贯提倡“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十分重要。各院(系、所、中心)主管领导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期末考试统一组织,考前加强考试纪律和学术诚信教育。

(一)院(系、所、中心)通过领导办公会等形式,结合本单位情况研究落实考试工作的措施、要求和安排;

(二)明确任课教师、助教、班级主任和监考人员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和要求,包括组织复习、辅导答疑、命题、监考、试卷评阅和成绩的评定等;

(三)加强学生考试纪律和学术诚信教育,要申明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强调学术诚信,通过考试纪律、学术规范的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学生以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本着以人为本防范在先的原则,要重视加强对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的考场职责培训,按规定组织考试,维持考场秩序,提示考生清理座位物品。对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苗头的学生及时警告纠正,对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学生,及时认定并注意保留证据,证据和认定记录务必要有违纪作弊者签字及全体监考人员签字。

北京大学学生须重视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严格遵守考场纪律。除非主考教师另有规定,学生只能携带必要的文具参加考试,其它所有物品(包括空白纸张、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带入座位;已经带入考场的手机等电子设备必须关机,与其他物品一起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位置,不得随身携带或带入座位及旁边。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时,须在考试前向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学生未申请缓考或申请未准而不参加考试的,按旷考处理。对于本科生违反考试与学习纪律的情况,将依据《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严肃处理。

各院系应提前确定各项考试工作的时间安排以及巡考计划,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巡考工作仍将由教务长办公室组织教务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团委等部门共同进行。

 

  教务部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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