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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刑侦等工作的警察应当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从事刑侦等工作的警察应当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修改《警察法》第二十六条的意见

游 学

武汉爆发“新冠肺炎”以来,舆论把处理8医生的武汉警方推到风口浪尖上。大部分人认为是武汉警方执法不规范,甚至大部分学者也如此认为,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童德华、邓欣玮:“现今公安执法状况较以往虽有很多改善,但执法不规范仍是公安执法工作中最突出的问题。”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杨田、张辉:“在当前的法治背景下,使警务人员进行规范化执法,应从警务人员自身进行规范化,制定监管体系。”基于警察执法不规范,作者们及实务专家提出要“大力发展法治教育”。这些观点都对规范公安执法都是有益的,但仅仅是看到表面现象,没有根本的解决措施。在笔者研读的几篇论文中,没有一个专家提出从事相应职务的警察应当具备法学本科学历,更没有人提出要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已有学者对武汉警方对8医生的处理从法律层面进行了分析,指出其错误。为了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务必要从中汲取教训。我们的警察执法必队伍必须改革。当然,苛求全部警察都要取得法学本科文凭,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不现实的,也没有必要。但是对从事刑事侦查、治安处罚或行政处罚工作的警察,要求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是有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我们先来看看担任警察的条件,《警察法》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从该法可知,从事人民警察的不需要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文化水平只需要高中文化程度及可,也就是高中文化水平就可以当警察。

而《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规定的相应的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从业资格远远高于警察。《法官法》第十二条:“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六)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其中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或者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别放宽至四年、三年; (七)初任法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适用前款第五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法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检察官法》第十二条:“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六)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其中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或者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别放宽至四年、三年;(七)初任检察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适用前款第五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检察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律师法》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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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四个法律可以看到,从事警察的门槛最低,从事法官、检察官的条件比警察高的多,从事律师的条件门槛最高。在刑事案件中,案件经过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公安侦查是第一步程序。刑事案件成立,公安侦查是根基,犹如建房,基础第一,基础不牢,建盖的大厦危也。因此,从事刑事侦查的警察选拔条件不说高于律师,至少要高于法官或检察官。同理,从事治安处罚或行政处罚的警察,也应当如此。但我们《警察法》第二十六条警察的选拔条件与法官、检察官的相距甚远。在这种选拔条件下,公安机关办案出错率是必然的。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涉及到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事学、刑事侦查学等近20门学科。我国公安院校对教育部所规定的16门法学核心课程,大都只开设了四五门,且存在“重刑轻民”现象。生活中的大多数刑事案件是由民事案件引起的。民法精神蕴含自由、平等、权利等思想;《宪法》学包含大量的人权、民主等价值思想(参见童德华等论文《执法规范化背景下的公安法治教育》,2018年第3期《湖北警官学院学报》)。不对整个法学体系进行非常认真的学习,而只学习其中几门学科,就“不识庐山真面目”——很难掌握法律的精神、价值,也训练不了法治思维。法学院本科毕业、硕士毕业后,要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工作,要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很多人还是不能考过,这说明这个考试要求更高。公安民警的工作涉及老百姓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关乎到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安全,甚至生命,作为干第一步工作的警察,条件就应当更高。

中央提出从严治警,首先应当从严选警、从严考警开始。

附部分法律条文:

《警察法》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的人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法官法》第十二条 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六)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其中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或者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别放宽至四年、三年; (七)初任法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适用前款第五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法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律师法》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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