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
中国人民大学是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地,是全国最大、最具影响力的MPA培养基地之一。开设了政府治理与领导、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非营利组织管理、区域发展与城市管理、卫生政策与管理、财政与税收管理等十多个各具特色的专业方向。公共管理类专业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对按同等学力条件报考的考生,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专业领域】
01 政府治理与领导
02 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
03 公共政策
04 管理科学与决策分析
05 区域发展与城市管理
06 房地产管理与城乡发展
07 财政与税收管理
08 卫生政策与管理
09 社会保障
10 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
11 非营利组织管理
【课程设置】
公共课:
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02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03 外语
核心课:
01 公共管理学
02 公共政策分析
03 案例教学理论和实践
04 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05 研究设计与数据分析
06 管理学
07 国家治理与改革
08 经济学
09 公共财政
10 宪法与行政法
11 公共伦理
12 公文写作
13 演讲、沟通与谈判
政府治理与领导方向:
01 政府治理的新典范
02 创建高绩效的公共组织
03 决策与领导力
04 现实世界的政策分析
05 危机管理与风险管理
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方向:
01 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
02 应急管理基础
03 危机公关
04 能源安全
05 社区管理
06 信息安全管理
07 国际环境与国家安全
公共政策方向:
01 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
02 政策分析方法与实务操作
03 政策分析经典案例
04 当前热点问题政策分析
管理科学与决策分析方向:
01 管理科学前沿
02 公共决策
03 管理科学研究方法
区域发展与城市管理方向:
01 区域与城市发展的经济学分析
02 变革时代的城市治理
03 区域与城市发展战略规划
04 区域与城市发展热点问题分析
05 城市规划与公共政策
06 城市发展的社会学分析
房地产管理与城乡发展方向:
01 房地产经济
02 房地产市场与价格
03 房地产金融与投资
04 土地财政与房地产税
05 住房制度与政策
06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07 土地制度与政策
08 城乡规划与发展战略
财政与税收管理方向:
01 宏观经济政策
02 税收政策
03 公共预算管理
04 公共部门财务分析
05 政府投融资政策与管理
卫生政策与管理方向:
01 中国卫生医疗体制改革
02 卫生经济学
03 医疗保障
04 卫生技术与政策评估
社会保障方向:
01 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
02 社会保障国际比较及中国的实践
03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04 养老金制度
05 医疗保障与支付制度
【考试科目】:
科目一: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科目二:英语二(满分100分)
【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理论
2、专业综合课笔试
3、外语笔试
4、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
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学制】全日制2年,非全日制3年;
【学费】非全日制33000元/学年,全日制新疆专项计划学费标准为18000元/学年。
【学习方式】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两种学习方式之一:
1、全日制(新疆定向):全脱产学习,户口、档案可迁至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学校可提供学生宿舍;
2、非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不含新疆定向)):周末学习或集中学习,学校不提供常规学生宿舍。
全日制(定向、非定向)和非全日制形式。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时需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安排住宿等。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学历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