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学院成立于1983年,由中国人民大学与原国家劳动人事部联合创办;2000年隶属关系归为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现有劳动经济、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和职业开发与管理五个系;设有组织行为学研究所、领导科学研究中心、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中国就业研究所、劳动关系研究所、中国人力资本审计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建有数据与案例研究中心、人力资源与领导力开发中心。劳动经济学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社会保障为北京市重点学科。在教育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劳动人事学院专业所涉的学科全部获评为A+。
劳动人事学院下设4个博士点: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学,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劳动人事学院2024年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模式,博士生均按专业开展大类招生。为保证2024年博士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生源质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在党委领导和纪委监督下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相关考生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二、选拔模式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申请-考核制”的模式进行选拔,即考生申请并报名后,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由学院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组织集体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综合考核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三、组织管理
劳动人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报名材料集体审核、制定综合考核工作办法、确定综合考核考生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和确定拟录取名单等工作。学院党组织负责审核考生的《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结合学科特点在面试环节组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四、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10:00-2024年1月5日17:00。
特别提示:
(1)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报名,逾期无法补报名。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报考专业,不填报报考导师,导师填报在录取后另行组织。
(3)报考我院的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的考生均须按时在我校指定的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
2.报考条件、报考类别、报名时间等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