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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五院四系”的由来与未来

王健:“五院四系”的由来与未来

中国政法大学建校70周年特稿☆

【作者】王健,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22年第3期中国政法大学建校70周年特稿。因篇幅限制,原文有删节,引用请参见原文。

【摘要】新中国成立后调整组建的北京、华东、西南、中南、西北五所政法学院和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四个法律系,学制上渊源于近代院系并行设置的办学实践,其校园设施和师资随时代变迁,是塑造其精神风貌和形成独特办学传统的两个重要因素。作为培养法治人才的重要法学教育机构,“五院四系”为构建中国特色法学教育体系提供了示范和样本,同时又是历史的产物,不能一成不变。在全面依法治国时代背景下,“五院四系”必须适应时代需要不断调整和重新定位,才能发挥更大作用,面向未来。

【关键词】政法学院 法律系 法学教育 院系调整 法学学制

在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话语体系中,“五院四系”之说流传甚广。所谓“五院”,是指1950年代相继创办的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和西北政法学院(以下分别情形使用简称)。关于“五院”,笔者曾以“五院”更名“大学”为视角,述其崖略。至于“四系”,当然是指四所综合大学的法律系。可究竟哪四所?流传较多的说法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和吉林大学的法律系。深入探究起来,“五院四系”不光是支撑当代中国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体系主干机构的代名词,同时还是一个含义丰富的历史概念。政法院系皆有其史,皆有其故事。描述法科学子校园生活、学习经历与职业生涯的动人故事,更是数不胜数。举凡沙滩红楼、海淀的燕园和中关村、蓟门小月河、元大都遗址与昌平军都山、“马路大学”里的文科楼、樱花盛开的珞珈山间小径、黄鹤楼下的首义校园、万航渡路(旧称梵皇渡路)苏州河畔的“帐篷大学”、歌乐山下的沙坪坝大榕树下、终南山脚下的古城南郊,时空流淌,演绎和复制出无数变形走样,但大体不差、令人着迷、述说不尽的逸闻趣事,口耳相传于一代又一代的法科学子们中间,钟灵毓秀,弦歌不辍。不仅如此,它们还逐渐汇聚在“法苑芳华”、“法学摇篮”、“青春都在”、“岁月如歌”、“我的大学”,以及各种各样成系列的或专题性的校史或者记忆录里,构成记述和传承各个大学精神和大学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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