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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云南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及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省级单位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

艰苦边远地区的招考职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可以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降低开考比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报考降低进入门槛职位的人员,录用后应当在所报考的州(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州(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省内其他州(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乡(镇、街道)招考职位,用于定向招录我省2022年1月以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在县级及以下单位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以及2022年1月以来退役的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云南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上招考职位中,设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同时面向在本县(市、区)工作满2年且目前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2022年1月以来退役的本县(市、区)户籍退役士兵招考,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共享定向录用计划。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等录用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县(市、区)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村(社区)干部应当在其招录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单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单位的职位名称、招录人数、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政策规定、报考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还需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报考指南》。《招考简章》、《报考指南》通过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页”,https://ylxf.1237125.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公布。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拨打《招考简章》中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对报考政策和网上报名操作中的疑难问题,报考者也可拨打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电话进行咨询,电话号码可通过“考录专题网页”查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3日18:00期间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本次招考对职位要求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资质)证书采取承诺制,报考者可先承诺报名考试、后接受资格(资质)审查。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录单位于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4日18: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3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2月23日18:00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2月20日0:00至2月25日24:00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报名费40元/科,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各职位缴费人数于次日在“考录专题网页”公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报名费用。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费用的流程,详见《报考指南》。

(四)招录计划裁减

受开考比例限制的职位,缴费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之比未达3:1的,省公务员局将根据缴费人数相应裁减录用计划数,缴费人数未达3人的,取消该职位招考。对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和方式将通过“考录专题网页”另行通知。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可于2024年3月12日9:00至开考前通过“考录专题网页”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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