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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3年中央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公告(2380名)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中央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公告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和《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修订)的通知》(云教人〔2012〕28号)精神,现将云南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发布

云南省2023年在昆明市、昭通市、保山市、楚雄州、红河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大理州、德宏州、丽江市、怒江州、迪庆州、临沧市共13个州(市)60个县(市、区)招聘2380名特岗教师。详细岗位要求请查阅各州(市)、县(市、区)发布的招聘公告。

各州(市)、县(市、区)即日起在公布的网站(网址见附表)发布招聘公告。应聘毕业生可登陆各州(市)、县(市、区)网站查阅招聘信息,或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在报名系统内查看岗位信息。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年限

(一)招聘对象

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师范类高等专科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聘,边远艰苦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具体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由设岗县设定。

5.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关于修订(试行)及(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并能够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6.教师资格有关要求: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段应不低于报考岗位学段,教师资格证学科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具体由设岗县设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视为持有小学任一学科教师资格证。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严格“持证上岗”,此类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即2023年8月底前)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7.现役军人、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在岗特岗教师、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如专升本在读学生、研究生在读学生)不属于特岗教师招聘范围(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5日)。

(三)服务年限

3年。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2023年6月5日8:00—6月9日18:00)。

采用网络提交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网址为: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考生登陆网站后→选择注册按钮,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考生报名,填写信息,仔细核对并保存→上传附件,仔细核对信息及附件,勾选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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