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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在深圳研究院拟招收博士生专业为农业经济管理、世界经济、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学、社会法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在经济建设和改革放开中的作用,为国家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拓展办学空间,在深圳成立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院,并于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在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独树一帜”。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广大师生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我校是国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在教育部学位评估中心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获评A类学科总数为14个,其中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获评A+,政治学、哲学获评A,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中国史、中国语言文学获评A-,A+学科数量位列全国高校第四。

一、招生专业及信息发布

(一)农业经济管理、世界经济、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学、社会法学。

(二)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查询有关信息和通知公告。

(三)我校博士生报名在学信网全国博士生统一网报系统进行。

(四)我校拟录取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名单将于博士生网上报名开始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原则上我校每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1名博士生,已招收本科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的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再招收其他类别的博士生。

二、学习年限和学习方式

(一)我校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二)经我校审核批准的中国人民大学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在基本学习年限内非全日制学习。其他学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全日制在校学习。

三、招生模式:

实施“申请-考核制”招生模式。

四、报考条件

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9月1日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9月1日)的;或获得EMBA硕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9月1日)的;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原则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参加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或具有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

②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

(4)非学历教育(单证,即只有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硕士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6.现役考生,按规定办理。

(二)部分学院及导师对招收博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是否招收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等),请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查看我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含博导简介表)的备注信息,避免错报,因错报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网上报名时间:1月1日10:00-2月15日17:00。

报考类别说明:

深圳研究院招收博士生的来源主要为华南地区及至港澳地区。

(1)非定向(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全日制学习,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自主就业。

(2)定向(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全日制学习,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或定向地区)工作。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四年)内脱产学习的证明。

(3)定向(非全日制):仅限经学校审核批准的中国人民大学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报考。

六、考核程序

(一)初试

初试内容:

详见相关学院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或办法)。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及复试办法均进行公示。

1.复试信息发布:

考生按照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或办法)中规定的时间,登录报考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并查看复试办法。

2.复试日期:

考生按照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或办法)中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

详情请见相关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或办法)。

4.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往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

应届硕士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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