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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美术学院202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批次:

先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然后再根据缺额情况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

3.复试比例:

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分数线且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50%(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分数线但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50%的专业,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4.复试方式: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考生需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

5.现场复试地点:

贵州民族大学北校区美术学院(原贵州医科大学善思楼)

 

(二)复试内容

(1)专业技能测试

考生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2门。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专业素养和创作表达能力。考生自备作画、制图、书写材料和工具,试卷(画布、画纸、制图纸)由考点统一提供。

(2)综合面试

1)主要通过随机提问的方式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与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素质,科研与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

2)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三)复试加分

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情况下按《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成绩之和,满分300分。

复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门)+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测试)

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一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二成绩满分10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不计分。

(2)同等学力及美术与书法、设计专业跨专业加试成绩

对同等学力及美术与书法、设计专业跨专业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美术类与设计类专业加试科目一为素描,科目二为色彩;书法专业加试科目一为古代汉语,科目二为篆书。每门课程考试卷面分满分为 100 分,每门课程及格分为6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

六、调剂

调剂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学院网站。

七、录取

(一)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折算成百分制,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又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

少干计划的录取,不分方向,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各专业方向有少干生上线进入复试并拟录取的,应在该专业方向的招生计划数中减去拟录取的少干计划数后,剩余计划数用于该专业方向普通计划的录取。

(三)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专业技能测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4.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5.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五)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10个工作日。

八、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机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复试费为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缴费,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符合复试条件或自愿放弃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流程见附件。

 

九、监督和复议

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贵州民族大学纪检监察组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程监督、监察。

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对各学院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投诉材料须包括学院对申诉的答复。受理申诉和投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1周内,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申诉、投诉材料。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十、其他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复试前须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个人承诺书》。

2.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 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由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上级部门相关政策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美术学院联系人:邓  宇

邮箱: 3067657346@qq.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贵州民族大学北校区美术学院(原贵州医科大学善思楼)  

邮编:550025

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2: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3: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

附件4:定向协议书

附件5: 135600复试名单

附件5: 135700 复试名单

 

贵州民族大学美术学院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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