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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云南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为做好云南大学 2024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云南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云南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 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要求,全面统筹和推进学院推免工作,主要负责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审定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审核拟推免名单。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雪春、谭纵波

副组长:屈俊童、徐坚、杨子江

成员:赵敏、谢建斌、撒莹、李环、朱彤、张林艳、翁振江

(二)成立申诉小组,受理学院推免推荐过程中的信访、举报,并按程序核实处理。

组长:张玉

成员:李云芬、陈涛

二、 名额分配办法及各专业推免名额的确定

(一) 名额分配办法

本科生院通知我院2024年总推荐名额为 16 名,其中复旦联培单列名额 0名,补偿计划 0 名。

我院对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的方法为:

①专业基数推免名额

普通一本招生专业的专业基数推免名额为各专业学校学籍系统中学生人数的7%。

②专业培养模式改革分配名额

2024年我院无专业培养模式改革分配名额。

③奖励及倾斜名额

2024年奖励及倾斜、扣减名额分别为:(1)城乡规划专业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通过专业评估专业,获得学籍系统中学生人数的2.65%的奖励,无其他奖励及倾斜名额;(2)土木工程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获得学籍系统中学生人数的1.5%的奖励,无其他奖励及倾斜名额;(3)建筑学专业无奖励及倾斜名额;(4)中外合作土木工程专业无奖励及倾斜名额。

④扣减名额

2024年我院无扣减名额。

⑤专业推免计算名额

⑤专业推免计算名额=①专业基数推免名额+②专业培养模式改革分配名额+③奖励及倾斜名额+④扣减名额

⑥ 专业推免名额

根据我院各专业推免计算名额小数点后不足整数的名额人数按保留两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补足整数的人数,得到各专业推免名额。

各系各专业根据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制订办法报学院备案审核,并根据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二) 各专业推免名额

我院2024年涉及推免专业有2019级城乡规划、2019级建筑学、2020级土木工程和2020级中外合作土木工程专业,学校学籍系统中学生人数204名,根据我院专业推免名额分配的方法,确定各个专业实际分配名额见表1。

三、 推荐条件

(一)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非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符合体检标准;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警告”及以上处分记录。

(三)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前三年平均学习绩点(GPA)不低于2.8;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体育、艺术类专业四级成绩须达到350分及以上);与复旦大学联合培养学生在复旦大学学习期间须按照相应的联合培养方案至少修满80学分。

(四)学生修读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类(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通识必修课必须全部合格,且通识必修课中的思政类课程、大类(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不得有补考、重修情况。

(五)达到上述条件者,以专业为单位按照学生前三年(四年制)、四年(五年制)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四、 推荐程序

(一)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云南大学推免工作相关文件及通知,制定推免实施细则,同时学院下达各系各专业推免名额。

(二)按规定时间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学院推免实施细则进行审核,学院推免实施细则未通过审核不能公布。

(三)学院将审核通过的推免实施细则及时通过学院网站、在学院公告栏张贴、通过专业班主任发放的方式进行公布。学院在综合测评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推免实施细则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并将拟推免名单、拟推免学生成绩单、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申明等材料按规定时间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未通过审核的拟推免名单不能公示。

(四)学院拟推免名单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学院将拟推免名单及时通过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更换或撤回,如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名单一律无效。

(五)公示无异议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9月29日开始可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10月20日之后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 工作要求

(一)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云南大学本校或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充分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一律不以报考本校或指定单位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学校欢迎各位同学积极报考本校。

(二)切实公开推免信息。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学校推免工作管理办法、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各专业推免名额等信息要提前在学校本科生院网站、学院网站进行公布,拟推免名单要在学校本科生院网站、学院网站以及本科生院和学院三楼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三) 严格实施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及本学院教师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参加推免招生的,应在推免工作开始前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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