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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云南大学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为持续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我院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拟录取名单等工作进行审核,同时建立台账制度,强化痕迹管理,对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顺利开展。

2.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复试考核工作。

三、复试方式及复试时间

我院一志愿复试工作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时间:2023年3月29日,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文汇楼1栋1106、文汇楼1栋1107。

四、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附件1)、复试通知书、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材料(仅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以及资格审查要求中提到的其他相关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PDF版),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zaoyoujiao1@163.com,以及纸质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请考生于2023年3月27日提交所有材料至云南大学呈贡校区医学大楼三楼会议室1302。

(一)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提交《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附件1),应届毕业生由本人毕业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盖章。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说明具体情况,经学院同意后可暂缓提供,但最迟提交时间不得晚于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以上要求外:

1. 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交毕业后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2. 往届少数民族考生(双少生),须提交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和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单位签定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 。

(四)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核查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核查考生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六)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七)审查考生已经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情况(含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如果考生接收了其他学校的待录取,则取消其在我校的复试资格。

(八)审查考生缴纳复试费的情况。

(九)资格审查:请考生于2023年3月27日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期间,学校将通过研招网报考信息与复试实考考生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有效,并留存备查。学院在录取新生开学报到后,可按学院学科设置、专业要求等进行二次复试、课程加试或随机抽查,不合格考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五、复试工作实施

(一)复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模,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审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要求

根据学院招生规模,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开展招生复试工作。

1.复试工作在院级纪律监察组监督下完成;

2.为保证人才选拔科学合理、提高生源质量,避免复试作弊的可能性,复试工作小组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提前准备好面试的试题,面试时随机抽取试题;

3.考生根据随机分配的考试顺序依次进行面试,包括专业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口语及听力考核;

4.复试小组成员现场在每个考生的复试成绩单上独立评分,最终以平均分给出每位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复试记录、复试结果的登记、复试记录表的收验、上交等工作;

5.复试秘书负责做好复试现场计时、考试记录等工作,对复试现场突发情况,如违规、作弊等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

6.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全场面监控。认真做好每位考生的复试记录,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鉴。

7.复试考场规则详参《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附件3。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以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等级(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设计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试题和英语口语)来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成绩

1.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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