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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奖学金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本次评选通过研究生奖学金系统进行线上申报、评定。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云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云南大学_奖学金_老师操作手册》《云南大学_奖学金_学生操作手册》,充分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校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入学时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学生除外)的全日制且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和有固定收入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3.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4.未参加校纪校规考试,或校纪校规考试不及格;

5.无故不按期缴纳学费、住宿费;

6.参评学年学籍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状态;

7.未按规定完成注册手续。

二、名额分配

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审核统计符合评选范围的学生人数,按照管理办法的获奖比例自行测算获奖人数并填写《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测算表》。

三、研究生奖学金系统申报权限及开放时间

有上述不得申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学生,系统申报权限受限。

学费、住宿费缴纳情况以研究生奖学金系统开放前一天(11月6日17:00前)财务管理处及公寓管理中心数据为准。本学年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视同为已缴纳学费、住宿费。

研究生奖学金系统开放时间:11月7日—17日。请于系统开放期间完成个人申报、班级初评、辅导员审核、院系审核程序。

四、组织实施

各培养单位根据文件要求成立以书记、院长为主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研究生培养工作副院长为副主任,导师代表、辅导员、学生代表为委员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的推荐、初评、公示和申报工作。

五、申报材料

(一)通过系统申报

登录研究生奖学金系统,填写《云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二)申报材料要求

1.请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填写《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测算表》,以学院为单位从系统导出《云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汇总表》,汇总表请硕博分开、按等级从高到低排序,等级内请按推荐顺序排序。

2.所有拟推荐上报研究生,应当经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3.请各培养单位于11月7日(星期二)12:00前填报《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测算表》至学生工作部(呈贡校区明远楼201室)。

4.请各培养单位于11月17日(星期五)17:00前报送下列纸质材料至学生工作部(呈贡校区明远楼201室)。

(1) 2022-2023学年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推荐报告

(2) 云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汇总表(新生)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测算表

2.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报告

3.云南大学_奖学金_老师操作手册

4.云南大学_奖学金_学生操作手册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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