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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事业编制,招聘75人

邢台市襄都区

公开招聘75名教师

招聘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提升我区教育发展水平,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邢台市襄都区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5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

(一)招聘单位和计划

计划为邢台市襄都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75名。其中,中学教师5名,小学教师65名,幼儿园教师5名,详见附件1:《邢台市襄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邢台市襄都区在职编外教师(邢台市襄都区教育局、任教学校提供名单)、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幼儿教师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教师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 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户籍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邢台市襄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邢台市襄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8月1日。

岗位信息表中部分具体条件的说明: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含2024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含2024年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2024年服务期满);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邢台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邢台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或正式参加工作后辞职、解除聘用合同的,不享受专项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专项招聘岗位。

3、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分别列出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满足其一即可报名。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或代码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报考者,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4、学历、学位低限: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岗位对学历有其它要求的,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属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以本科学历学位等条件报考的报考者,不得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

5、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6、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各岗位报考者须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应考者个人原因未能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8、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校在读生(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除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邢台市襄都区公开招聘报名网站

(http://42.123.127.139:8081/)。

报名时间:8月1日至7日。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8月8日。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2、网上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报名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报考者“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成功后,请返回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确保成功报名。

报考者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名交费通过网上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

3、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报考者将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页),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页),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送至电子邮箱:

qdrsjgbk@163.com,

邮件名称命名为:姓名+联系方式(减免退费)。经审核符合减免的,予以退费。

4、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同一单位相同岗位分设A、B、C等多个岗位的,由于报名人数不足,核减或取消的计划可在此岗位间进行调整,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200分。

2、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应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相关考试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本人是否进入资格复审、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资格复审有关安排请登录邢台市襄都区公开招聘报名网站

(http://42.123.127.139:8081/)

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考者,按照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要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签字的报名表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信网关于学历、学籍、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等岗位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2024年8月1日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役退役相关证明。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报考者,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1、进入面试的应考者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应考者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讲课水平和专业素质。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考者一般分在同组场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各组,考试总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排序,并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

4、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考者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考者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与考察。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考者个人承担。

考察工作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岗位的,从报考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

体检与考察合格的应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邢台市襄都区公开招聘报名网站

(http://42.123.127.139:8081/)

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设置最低服务年限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向襄都区外调动、农村学校教师不允许向城区学校调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特别提示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邢台市襄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邢台市襄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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