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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桂阳招2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征集2024年湖南省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招生需求计划的通知》要求,以及各市州申报的2024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需求计划,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编制了高中起点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三、培养模式

(一)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均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

(二)本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由湖南师范大学和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本科学制四年,人才培养方案由湖南师范大学和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制定,原则上第一、二学年由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培养,第三、四学年由湖南师范大学负责培养。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湖南师范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三)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采用本科院校会同有关高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模式。本科学制四年,人才培养方案由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共同制定,原则上第一、二学年由相关高职院校负责培养,第三、四学年由本科院校负责培养。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本科院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联合培养工作安排见《2024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学校安排表》。

四、培养经费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5号),省级项目计划所需培养经费由省与市县财政按7:3比例分担。

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

1.具有招生计划定向的县市区所在市州范围内户籍(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

2.年龄未满22周岁(200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学校选科要求。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4〕1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的乡村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二)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

1.年龄未满22周岁(200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的考生,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对口招生计划的考生,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门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4〕1号)执行。

4.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自愿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定向县市区的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六、招生录取程序

(一)公布招生政策。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高中(中职)学校和培养学校要利用报纸、海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此文件的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高中(中职)学校还应向高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二)户籍信息确认。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本人报名信息,确认考生本人报名登记表中的“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信息与考生户口簿“住址”县市区信息一致。若有不一致的,考生须在2024年6月16日前,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完成户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的,户籍造假或6月7日后跨市州迁移户籍以及填报不符合户籍要求的志愿而影响投档、录取以及录取后不能签订协议书的,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填报志愿。考生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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