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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到底能不能报考公务员?给你一个权威解答!

今天说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乙肝到底能不能报考公务员?能报考哪些岗位的公务员?

先来看看公考体检的相关规定。2016年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特殊标准》是这样规定的: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也就是说:乙肝病原携带者,只能报考除特警以外的其他岗位。乙肝患者,所有职位都不能报考。

这就涉及到另一个关键问题:怎么判断自己到底是乙肝患者还是携带者。经常有考生问,我是大三阳或者小三阳,我能报考吗?之所以问这类问题,归根结底就是没搞清楚标准。

在医学上,判断到底是“患者”还是“携带者”,其实很简单,就看身体有没有受到病毒的损害。如果身体一切正常,那就是“携带者”;如果身体已经受到损害,那就是“患者”。大三阳还是小三阳,这都无所谓,关键还是看身体状况。

众所周知,现在入职体检都不能检测乙肝了,公考体检更是如此。那么,公考体检中,是如何区分“患者”和“携带者”者呢?

很简单,就是两个项目:一个是肝功能。主要就是ALT和AST这两个指标。指标不正常,说明肝功能受损。一个是B超,通过声像图看是否有“弥漫性肝病表现”(肝脏肿大、回声偏低等)。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对判定标准作出了如下规定:①血清ALT或AST增高超过参考值上限2倍(如正常参考值上限为X,超过参考值上限2倍是指超过2X),不合格。②血清ALT或AST增高不超过参考值上限2倍,但B超声像图呈弥漫性肝病表现(脂肪肝除外),不合格。

也就是说:“肝功能”和“B超”都要正常,才能算作“携带者”,否则就会判定“不合格”。

所以,想要知道自己到底符不符合公考的体检标准,很简单,自己做个预检,检查下肝功能和B超。如果“肝功能”不正常,超过指标了,还可以吃药降下来;但如果“B超”都不正常,那就很难合格了。

责任编辑:罗婷芬_Luo Tingf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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