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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杭州临安购房租房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流程)

【导语】:近日,临安区发布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资格证、租房补贴受理公告,符合相关条件即可通过杭州市临安区人才服务管理系统申领补贴,申请时间截止至2020年11月15日。

申请时间

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0年11月15日止,逾期本年度不再受理。

受理对象及基本条件

1.购房补贴申请对象为临安区区属用人单位的E类人才和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D类及以上人才通过人才码申请购房补贴,该功能具体上线时间另行通知)。

购房补贴申请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2018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临安区内购买住宅房,且自2015年1月1日到购房日止在临安区范围内无住房,并在临安区范围内未享受过福利性住房、政策性住房、批地建房、安家补助等按政策优惠购(建)住房以及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只能以其中一方作为申请对象。

2. 租房补贴申请对象为临安区区属用人单位的F类及以上人才。

租房补贴申请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自2015年1月1日到申请日止在临安区范围内无住房,并在临安区范围内未享受过福利性住房、政策性住房、批地建房、安家补助等按政策优惠购(建)住房以及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只能以其中一方作为申请对象。

已享受人才公寓租住的不能再申请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已享受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的则不能再申请人才公寓租住。租房补贴申请对象如已享受过新引进大学生租房补贴的,其租房补贴发放标准须扣除已享受新引进大学生租房补贴的金额。 

补贴标准

1.A类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2.B、C、D、E类人才以及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60万元、50万元、40万元、35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标准可视情调整。购房价格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购房价格予以补贴。购房补贴分2年发放,第1年发放总额的50%,第2年发放总额的50%。

3.F类及以上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租期三年;放弃申请租住人才公寓且自行租房的可申请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补贴标准可视情调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予以补贴,补贴三年(36个月)。

申请流程

1.人才分类认定。申请对象依据杭州市和临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进行人才分类认定,E类(含)以上人才通过“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系统进行认定;F类人才以及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通过“杭州市临安区人才服务管理系统”进行认定,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九州街599号或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行政服务中心B座二楼窗口F22),联系电话:0571-63734147,61082921。

2.提出申请。申请对象经过人才分类认定后通过“杭州市临安区人才服务管理系统”提出申请,选择“购房补贴资格申请”、“租房补贴申请”模块在线填写《杭州市临安区人才享受购房补贴资格申请表/享受租房补贴申请表》,并上传附件材料(用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格式文档),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地址:科技大道4398号A座C19窗口),联系电话:0571-23616571,23616572。附件材料如下:

①申请对象及配偶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证明。

②未在临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创新人才提供6个月(含)以上在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证明或公积金证明;属创业人员的,提供登记注册、经营场所、税务征收关系在临安区范围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6个月(含)以上企业完税证明。

③申请购房补贴的,在资格申请环节,提供《杭州市临安区人才享受购房补贴资格申请表》,经审核后发放《杭州市临安区人才享受购房补贴资格证》;在领取补贴环节,购买现房或期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证书(具备附记栏标注内容)、《杭州市临安区人才领取购房补贴申请表》;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不动产证书(具备附记栏标注内容)、《杭州市临安区人才领取购房补贴申请表》;在年审环节,重新提供《杭州市临安区人才领取购房补贴申请表》、婚姻状况证明。

④申请租房补贴的,提供《杭州市临安区人才享受租房补贴申请表》、所租房屋房产证或土地证、租房合同。

⑤其他相关材料。

3.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对申请对象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申请对象的《杭州市临安区人才享受购房补贴资格申请表/人才享受租房补贴申请表》经法人代表签字后加盖公章。

4.资格审核。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核,核准公示对象。

5.资格公示。资格审核通过后在临安人才网、临安住建微信公众号等公示7天。

6.资格认定。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确定认定名单。

注意事项

1. 受理对象不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教育、卫生人才除外)。

2.咨询电话:0571- 23616571,23616572(区住建局);0571-63734147,61082921(区人力社保局);0571-58616806(区委人才办)。

3.《杭州市临安区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临人才办〔2019〕4号)文件、受理公告详见“杭州市临安区人才服务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

温馨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回复【临安补贴】可进入临安区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申请入口,查看申请时间/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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