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统一在中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提前批,第一批普通高中、中职试点专业,第二批本市中职学校录取安排在7月20-30日进行,第三批外市中职学校录取安排在8月1-3日进行,详见正文。
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一)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统一在中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提前批,第一批普通高中、中职试点专业,第二批本市中职学校录取安排在7月20-30日进行,第三批外市中职学校录取安排在8月1-3日进行,补录后未完成招生任务的中职类学校可自主组织生源,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办理录取手续,并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新生录取名册打印及备案。为保证录取工作的正常秩序,高中学校必须在当批次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任务。高中学校录取工作日程初步安排见附件,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二)录取工作
1.高中学校在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后确认录取。各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招生政策进行录取,按时完成阅档、退档、审核、档案核查等环节工作。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规范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程序、范围和责任,积极完成招生任务。
2.因生源原因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或注销录取资格的剩余计划,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补录志愿的资格线,未被录取且在资格线上的考生可填报补录志愿,进行二次录取。在补录资格线上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计划、降分或调剂录取。
3.录取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通过学校官网向社会公开录取名单、录取类别。
4.被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生网上注册,高中学校须在系统注销放弃录取及逾期不注册的考生,注销名单加盖学校公章报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生录取一旦注销,将不得参加学籍电子注册。
5.中职类学校要确保学位优先用于招收本市初中毕业生,各中职、技工学校不得违规到外省招收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三)录取后续工作
1.发放录取通知书。高中学校依据系统录取的考生名单打印录取通知书。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或授权签发)并加盖本校公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发放给被录取考生。
2.考生领取纸质档案。已被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直接到所在初中学校领取考生纸质档案,并在各高中学校规定的报到注册时间内交给录取学校。初中学校必须按规定整理、密封好考生的档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考生档案内容,不得以任何名义借档案发放向考生收取相关的费用。
3.现场注册报到。网上注册报到后,考生还必须按招生学校要求前往进行现场注册,各高中学校要专门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小组,严格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组织考生现场报到注册时,要逐一验核考生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与系统、纸质档案中户籍信息进行比对是否一致,外省户籍的考生,还应逐一验核考生随迁子女档案材料(包括审核表、监护人户籍、亲子关系等),并及早告知随迁子女高考条件。录取到三二分段专业的考生,招生学校还需特别审核考生资格,有当年度九年义务教育证书且符合转段要求的考生方可通过资格复查。
4.现场注册报到的网上确认。各学校复查考生入学资格后应及时在中考信息管理系统中及时录入考生入学资格审查情况反馈,资料缺失的由考生毕业学校协助补充,补充材料需重新密封,由考生提交至高中学校;入学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办理注册报到网上确认,不子打印录取名册。核查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坚决取消该考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普通高中应于8月31日前完成现场注册报到的网上确认工作,中职学校应于9月30日前完成现场注册报到的网上确认工作。
5.录取名册打印。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名册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打印,由高中学校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由市招生办加盖公章进行备案,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和注册电子学籍的依据,学籍管理部门将严格依据录取名册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不在录取名册中的考生将不子办理高中学籍。各高中阶段学校须对录取数据进行严格核查,录取名册一经打印不子修改。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相关网站和信息平台公布考生录取情况,考生可进行录取结果查询。
6.各中职学校要做好省中招服务平台数据和我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校对工作,确保省、市平台数据一致。省中招服务平台的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数据,作为省级主管部门的基础数据,与高中学校学籍管理(含毕业证书发放)、升学考试等业务对接,成为其业务办理的依据。各中职学校须及时在省中招平台对录取的考生进行“注册”,省招办将于8月23日在省平台对高中阶段学校已录取但未注册的考生进行档案数据回收.
7.普通高中学校周报从8月1日起至9月8日,由基础教育科负责省中招服务平台招生周报工作。中等职业学校周报从8月1日起至10月20日,由高职终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工学校管理部门负责省中招服务平台招生周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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