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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七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第三轮)

一、接收调剂的专业(方向)、拟调剂招生计划及拟调剂复试名额

接收调剂专业代码

接收调剂专业名称

接收调剂方向代码

接收调剂方向名称

拟调剂招生计划

拟调剂复试名额

备注

100100

基础医学

J2

基础医学(分子医学)

1

2

 

100100

基础医学

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1

2

 

100200

临床医学

06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

2

核医学方向,与附属第六医院合作招生

100600

中西医结合

02

中西医结合临床

1

2

 

注:具体调剂复试人数以实际接收调剂复试人数为准,具体调剂招生计划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具体招生导师以入学后实际确定的为准。

二、调剂要求

(一)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的调剂政策要求。

(二)报考与100100基础医学、100200临床医学、100600中西医结合、105100临床医学等相同或相近专业(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的优秀生源。

(三)初试科目与成绩要求:1.在报考专业和调剂专业,均达到国家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2.且不得低于我院接收调剂专业(方向)的调剂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方向代码

方向名称

复试分数线

备注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100100

基础医学

J2

基础医学(分子医学)

300

50

50

160

 

100100

基础医学

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300

50

50

160

 

100200

临床医学

06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300

50

50

160

 

100600

中西医结合

02

中西医结合临床

300

50

50

160

 

 

(四)对考生初试科目的要求:

1. 统考科目相同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专业学位科目须有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2. 自命题科目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考试科目须有我校自命题的基础医学综合、生物医学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等相同或相近科目。

(五)对考生本科专业的要求:

 考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者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非应届毕业生)。本科毕业专业为医学。

(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

因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生源充足,我校原则上不接受校外调剂。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如不能或者放弃参加所报考专业方向的复试,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请院内其他专业方向的调剂。

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如经过复试未被拟录取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请院内其他专业方向的调剂。优先考虑已参加过我院复试的考生。

(七)其他学术要求

我院将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外语水平、科研经历、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关性等,择优确认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程序

1. 接收调剂时间从发布通知之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14:00。

2.申请调剂的考生,通过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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