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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一、提交复试材料(3月23日 12:00前)

(一)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初试准考证。

3.学籍学历证明(往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5.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6.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9.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二)复试补充材料

根据复试要求,我院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请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并请填写《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信息表》(附件5),作为复试综合评价的评分依据。

材料提交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按照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考生编号-姓名-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2.请将《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信息表》(附件5)填写完整(命名为“考生编号-姓名-考生信息表”,Excel版),再将复试补充的证明材料按照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考生编号-姓名-复试补充材料”,PDF版)。报到时核对原件并收取复印件材料,收取材料恕不退回。

以上材料请于3月23日(周四)上午12:00前通过邮件提交,发送邮件至邮箱:zhengjy93@mail.sysu.edu.cn,邮件标题格式:“考生编号-姓名”。邮件正文中请注明考生姓名、考生本人微信号和手机号码,如二次更新邮件请注明“以此份为准”。

二、资格审查及分组报到(3月24日 9:00)

1.时间:3月24日(周五)9:00-12:00;

2.具体程序:

1)入校:考生凭准考证进入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

2)报到:到校学生请到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樱园2号楼)B103进行报到。报到时将收取资格审查所有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签署《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

温馨提示:请考生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备查,但注意妥善保存原件,避免遗失。

3)抽签:报到结束后在现场抽取复试顺序。

4)拷贝PPT:资格审查现场将拷贝各同学的面试PPT(报到结束后不再提供更改机会,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三、复试(3月25日 8:30开始)

1.时间:3月25日(周六)8:30开始

2.地点:东校园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3.流程:

1)考生按照抽签确定的顺序,到学院B104候考室进行报到,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将二次核对考生信息。

本次报到请在个人考核开始前10-15分钟完成,面试前在复试助理的指引下到考场外候考。除身份证、准考证外,考生不允许携带任何复试材料(电子、纸质)或个人简历进入考场,禁止向任何考官递交任何资料

2)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综合评价、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考核以面试为主,考生进行5分钟的PPT汇报,主要包括自我介绍、展示个人科研情况。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问题,每位考生复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考试结束后,考生自行离开考场,不得询问任何与复试结果等有关问题。

四、复试注意事项及纪律要求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及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会场的秩序;

2.考生不携带任何书籍书刊、报纸、图片、相关文字或电子资料或电子设备进入考场;不对复试现场及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过程中考生不能自行离场,禁止向现场任何考官递交任何资料,不做任何违规行为;考后不向他人透露复试题目及复试现场情况

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复试结果公示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

公布地址: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 http://sese.sysu.edu.cn/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体检结果提交

通过复试的同学请及时进行体检,并通过顺丰等方式寄送到学院。寄送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A101办公室。联系人:郑老师(020-39332686)。

七、发放调档函及政审表

拟录取考生的政审表、调档函及定向就业培养合同书等材料由我院寄发给考生。

八、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寄送时间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话:020-39332686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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