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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能源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各位同学:为做好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先进能源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现就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二、参评对象本次参评对象为先进能源学院2021级、2022级及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学生应在原学院参评奖学金。从先进能源学院转出的学生,须将材料提交至原所属班级;转专业到先进能源学院的学生,请按原学院的通知要求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选。二、时间安排日期事项材料9月20日前各年级成立年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名单报辅导员9月22日23:59前个人提交申请材料至学习委员处。逾期未提交或不按照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附件1《先进能源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申请表》电子版、附件2《先进能源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综测加分认定材料》电子版(扫描件/照片)9月25日23:59前年级审核并公示3天附件3《先进能源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9月28日23:59前年级公示3天无异议,年级工作小组提交评定结果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审小组附件1、2、3电子版9月30日23:59前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审小组终审,并公示各年级综合素质测评加分以上时间安排可能根据学校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三、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和公益活动评定时间范围2023-2024学年(2023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8日)。四、评定依据2023-2024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加分评定根据《中山大学先进能源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附件4)执行。五、年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各年级按要求成立年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以及班级推选的其他若干名学生代表组成(总数不少于年级人数的10%),小组组长由班长担任。年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名单请于9月20日前确认并报辅导员,由学院统一公示。年级工作小组职责如下:1.负责受理、初审本年级同学综合素质测评申请材料。2.公示本年级综合素质测评初审结果,受理异议并反馈初步意见。3.解答本年级同学有关综合素质测评的疑问。六、其他事项1.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如实、完整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接受申请和补充。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综合素质测评结果除运用于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外,还可能运用在个人评优评先、申报相关项目等,请符合综合素质测评加分条件(含公益时认定)的同学,均提交申请材料,以免错过本次认定。3.《中山大学先进能源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年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汇总后,提交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审小组会议讨论。 先进能源学院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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