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中山大学推免研究生条件  > 中山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办法

中山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办法

中山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竭诚欢迎全国重点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院攻读研究生,中山大学具有多渠道、多种类的奖励和资助体系。即日起,我院开展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推免报名接收工作。 根据《中山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2024年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 申请条件

符合《中山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条件。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工作”-“硕士招生”栏中的《中山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学科专业目录》通知。

二、招收专业、方向及招收推免生人数

招生类型:硕士研究生

院系代码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方向代码

方向名称

招生计划

321

070800

地球物理学

01

固体地球物理学

45

070900

地质学

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02

地球化学

03

古生物学与地层学

04

构造地质学

05

第四纪地质学

081401

岩土工程

69

不分方向

085700

资源与环境

69

不分方向

招生类型:直博生

院系代码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方向代码

方向名称

招生计划

321

070800

地球物理学

01

固体地球物理学

10

 

申请直博请事先与拟报考导师确认接收事宜

070900

地质学

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02

地球化学

03

古生物学与地层学

04

构造地质学

05

第四纪地质学

081401

岩土工程

69

不分方向

085700

资源与环境

69

不分方向

 

三、申请材料

1.考生须提供相关申请材料(材料以PDF形式直接上传推免服务系统):

1)  学生证复印件(首页及个人信息页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  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一份;

4)  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雅思、GRE、托福等);

5)  其它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及其他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内容,供我院审核、接收时参考。

6)  申请直博生请于复试当天提交两封由副高(含)以上专家签名的推荐信原件,硕士生无需提供。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2.学院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差额复试名单。

四、 报考时间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免初试、 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进行,系统预计于 9 月 29 日开通报名功能, 10 月 20 日关闭录取功能。(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申请者须于 9 月 26 日起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申请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复试、录取操作程序(考生报名→招生单位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确认复试→招生单位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待录取→招生单位公布拟录取名单)。我院今年复试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 已参加我院2023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及2024年预推免的申请人,报名时间至9月29日上午11:00前。

2. 如第一轮接收工作结束后我院还有名额可用于接收推免生,我们将组织第二批复试,报名截止时间:9月30日上午9:00前,确定复试名单时间:9月30日上午11:00前。

3. 复试时间、地点:线下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学生须按通知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参加复试,不作答复或逾期答复者,我院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于“推免服务系统”中撤销复试通知。

详细注册、报考指南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https://yz.chsi.com.cn/tm/)。

申请者在参加复试时,须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以备查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须交招生院系存档。

五、 复试办法

1.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能力,重点考察免试生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时准备学生证、身份证、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核验。

3.调剂办法:本院内跨专业调剂无须重新复试。

六、 录取

1.排名规则:按一级学科的复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2.直博生及硕士分别排序,未录取的直博生自动进入硕士生复试排名;

3.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4. 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七、 体检

复试合格的申请者须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见附件1、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本校申请者在中山大学的附属医院体检或在南校区门诊部保健科体检;外校免试生也可自行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含双一流高校、重点高校的校医院),亦可选择在中山大学的附属医院或在南校区门诊部保健科体检。

待录取的考生体检结果最迟须于10月30日前提交(或寄送)至本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 复审

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 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 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九、 其他相关说明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 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 不得撤销待录取。

确认录取的直博生仍须按照我校 202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若上级部门在 2024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八、 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王老师

2.联系电话:0756-3668086

3.邮箱: wangyk57@mail.sysu.edu.cn

4.通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珠海校区海琴4号楼C304办公室,邮编:519082。

 

附件1: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内体检专用)

附件2: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外体检专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