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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有关学院、研究生导师和2023届预毕业研究生: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办法》(校研〔2014〕4号)、《关于成立学位论文审查委员会的通知》(药大研函〔2020〕21号)要求,对所有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展双盲匿名评审,盲审合格者方可申请毕业答辩。

(一)博士研究生

   一、非涉密论文

电子版上传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平台”进行匿名评审。首次盲审费(2份)用由学校承担。请博士生将盲审论文原文、盲审论文摘要、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1)、送审同意书交由所在学院。

各学院于2023年4月7日下午3:00前集中将非涉密盲审论文原文、论文摘要、论文信息汇总表(所有文件放在同一个文件夹里压缩)电子版发送给学位办刘老师,“送审同意书”留在学院备查。

材料要求:

(1)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1)请按照示例和说明填写,表头不可修改,黄色表头为必填项,灰色表头不用填。

(2)学位论文封面不要出现本人和导师姓名,原文必须为pdf格式,命名方式:学校代码_学号_LW.pdf,如 10316_1631010001_LW.pdf

(3)摘要必须为txt格式,命名方式:学校代码_学号_ZY.txt,如 10316_1631010001_ZY.txt

命名中不能出现任何空格,中间以下划线“_”连接,学号中如有字母“B”或“S”则均为大写字母。论文命名错误则无法上传至系统。因学生本人命名错误导致不能及时送审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送审论文的“题目”和“研究方向”是合作单位分配盲审专家的重要依据,且“研究方向”是指所提交的论文的研究方向,而非导师的研究方向,请务必重视此两项填写

(5)盲审论文封面见附件2,内容均需填写。

(6)所有送审论文必须征得导师同意,由导师按照附件5的格式出具“送审同意书”,与论文一并交至所在学院。未提交导师“送审同意书”者,概不接受论文送审。

论文评议采取“盲审”办法,要求所提供的论文不出现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送审论文中如列举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成果,须去掉所有作者及导师姓名。涉及知识产权的核心内容,在不影响论文整体水平的情况下,可自行做好关键字段隐藏。

二、涉密论文

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校外合作单位完成盲审。盲审费由导师承担(博士论文2000元/生),支付方式为:导师将对应金额的经费(需有劳务费支出预算项)通过学校财务系统校内转帐划转至研究生院指定账号(项目号:1192080005)。各学院于在2023年4月7日下午3:00前,集中将计财处出具的缴费凭证、纸质版保密论文(博士2本)、附件6论文盲审上传材料登记表(涉密)、附件5送审同意书,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杨老师(江宁校区行政楼717办公室)。

论文装订内容主要包括三大部分:

(1)论文封面。请参照附件2的要求统一要求制作封面,白色铜版纸打印,学科专业代码见附件3;

(2)论文目录及摘要。

(3)论文主体部分。“独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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