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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航空工程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招生专业与人数:

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计划招生59人;

080200机械工程:计划招生37人;

085501机械工程(专业硕士):计划招生24人

085503航空工程(专业硕士):计划招生121人。

注:

080200机械工程、085501机械工程(专业硕士)

调剂、录取按照专业排序。

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5503航空工程(专业硕士)调剂、录取按照研究方向排序。

复试相关信息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将在学院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https://www.cauc.edu.cn/hkgcxy2021/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教育部、天津市和学校的文件规定,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5.坚持客观评价。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统一标准,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6.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本次研究生复试工作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安排。

2.复试与调剂联系人

(1)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5503航空工程(01)飞行器设计方向

魏老师15202241013,weigang_0_2004@163.com;

胡老师16622034003,hjq060527@126.com

(2)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5503航空工程(02)航空器推进理论与工程方向

张老师13261868473,p_zhang@cauc.edu.cn;

武老师13920094200,yfwu@cauc.edu.cn

(3)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5503航空工程(03)航空制造工程方向

华老师18502299322,dr.hualei@live.com;

孙老师16622793960,amy83767115@163.com

(4)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5503航空工程(04)航空器运维方向

姜老师15302189016,cauc_ahm@163.com

孙老师18722628712,313598225@qq.com

(5)080200机械工程、085501机械工程(专业硕士

)祝老师17526553751,zhuhj_hust@126.com

王老师13672163080,tjuwangxh@163.com

(邮箱、电话、要求填写信息见qq群:1062848231)

三、复试

1.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

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28日左右启动。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上复试方式,线上复试平台选用由学信网(官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分批进行,一志愿考生为一批次,其他批次为调剂考生。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需提前三天向学院该专业(方向)联系人提出申请。

2.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为达到一区(A类考生)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国家分数线的合格生源。

(2)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即:国家线总分降20分,单科分降10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3)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4)不进行破格复试;

(5)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方向)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3.工作流程

(1)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以及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在参加复试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给相关专业、方向的秘书,运用线上复试平台“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进行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当天, 再次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具体要求详见《中国民航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中国民航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考生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人次。

(2)复试科目与形式

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分)

根据考生所选复试科目,主要以问答形式进行,试题测试时随机抽取。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50分)

重点考察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以及专业表达能力。试题测试时随机抽取。

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主要包括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科研潜能、团队协作、学业表现、思想政治状况、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试题测试时随机抽取。

(3)复试基本要求

复试期间,房间须保持安静明亮,不得手持手机,不得使用耳机(包括有线和无线耳机)。

四、调剂

1.调剂基本条件

(1)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第一志愿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的国家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不接收研究生初试统考外语科目为非英语类的考生的调剂;

(7)原则上专硕不能调学硕。

(8)调剂系统填写时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5503航空工程(专业硕士)需明确研究方向,发送复试通知时按照研究方向进行通知,选择不区分研究方向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调剂。

2.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志愿的填报、复试通知的确认以及待录取通知的确认。

(2)我院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期间原则上不得解锁,如考生确有解锁需求,请与所报专业联系人申请。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校选拔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3.调剂工作程序

(1)报名。我校调剂报名开始时间为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开放截止时间以学院网站公示为准。

(2)选拔。学院在调剂系统关闭后组织调剂考生选拔工作。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专业(方向)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选拔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按不低于调剂需求量的120%确定。调剂考生选拔的解释工作由专业(方向)负责。

学院依据各招生专业(方向)提交的调剂考生初选名单,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院的调剂志愿。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请勿屏蔽系统通知),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须在调剂系统发布复试通知的4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院将撤销复试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复试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3)复试。详见本复试方案第三部分“复试”内容

(4)待录取。学院会及时报送待录取名单至学校研招办,及时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发布12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或逾期不确认,视为主动放弃我院的待录取资格,递补其他考生。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待录取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一旦接受待录取,我校将不接受取消待录取申请,请考生在接受待录取时慎重决定。

五、录取

1.录取规则

(1)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

(2)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

(3)总 成 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4)录取时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总成绩分数相同时,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照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5)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4)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5)提供虚假信息。

3.入学复查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已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学制、录取类别(定向、非定向)等,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七、信息公示

拟录取名单(包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我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八、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与申诉

复试监督小组组长:书记、院长

复试监督小组成员: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纪委书记、学科与师资建设办公室主任

联系人:

李老师:022-24092403;邮箱dh-li@cauc.edu.cn

姜老师:022-24092408;邮箱yljiang@cauc.edu.cn

九、其他

1.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校外考生不入校;涉及本校师生常规入校的,按天津市和我校疫情防控现行要求执行。

2.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主页(http:// www.cauc.edu.cn/yjsb/zsgl/ssyjszs.htm)查阅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了解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复试科目、招生人数、学院联系方式等信息。

3.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当年教育部与中国民航大学相关要求执行。

 

 

中国民航大学航空工程学院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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