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原本并没有博硕士的学历,但是在西方他们原来的用意是,恭贺你已经对人类普遍的知识有所创新,这个创新或大或小,都是对于普遍的知识有所贡献。这个创新不会因为你做本土与否而有所不同,所以第一个我们必须要很用心、很深刻的思考,大学生和研究生是不同的。
研究生与大学生的区别
大学生基本上是来接受学问、接受知识的,然而不管是对于硕士时期或是博士时期的研究而言,都应该准备要开始制造新的知识,我们在美国得到博士学位时都会领到看不懂的毕业证书,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我问了一位懂拉丁文的人,上面的内容为何?
他告诉我:「里头写的是恭喜你对人类的知识有所创新,因此授予你这个学位。」
(一)选择自己的问题取向,学会创新
你一旦是研究生,你就已经进入另一个阶段,不只是要完全乐在其中,更要从而接受各种有趣的知识,进入制造知识的阶段,也就是说你的论文应该有所创新。由接受知识到创造知识,是身为一个研究生最大的特色,不仅如此,还要体认自己不再是个容器,等着老师把某些东西倒在茶杯里,而是要开始逐步发展和开发自己。
做为研究生不再是对于各种新奇的课照单全收,而是要重视问题取向的安排,就是在硕士或博士的阶段里面,所有的精力、所有修课以及读的书里面都应该要有一个关注的焦点,而不能像大学那般漫无目标。大学生时代是因为你要尽量开创自己接受任何东西,但是到了硕士生和博士生,有一个最终的目的,就是要完成论文,那篇论文是你个人所有武功的总集合,所以这时候必须要有个问题取向的学习。
(二)尝试跨领域研究,主动学习
提出一个重要的问题,跨越一个重要的领域,将决定你未来的成败。我也在台大和清华教了十几年的课,我常常跟学生讲,选对一个领域和选对一个问题是成败的关键,而你自己本身必须是带着问题来探究无限的学问世界,因为你不再像大学时代一样泛滥无所归。所以这段时间内,必须选定一个有兴趣与关注的主题为出发点,来探究这些知识,产生有机的循环。由于你是自发性的对这个问题产生好奇和兴趣,所以你的态度和大学部的学生是截然不同的,你慢慢从被动的接受者变成是一个主动的探索者,并学会悠游在这学术的领域。
我举一个例子,我们的中央研究院院长李远哲先生,得了诺贝尔奖。他曾经在中研院的周报写过几篇文章,在他的言论集里面,或许各位也可以看到,他反复提到他的故事。他是因为读了一个叫做马亨教授的教科书而去美国柏克莱大学念书,去了以后才发现,这个老师只给他一张支票,跟他说你要花钱你尽量用,但是从来不教他任何东西。可是隔壁那个教授,老师教很多,而且每天学生都是跟着老师学习。
他有一次就跟那个老师抱怨:「那你为什么不教我点东西呢?」
那个老师就说:「如果我知道结果,那我要你来这边念书做什么?我就是因为不知道,所以要我们共同探索一个问题、一个未知的领域。」
他说其实这两种教法都有用处,但是他自己从这个什么都不教他,永远碰到他只问他「有没有什么新发现」的老师身上,得到很大的成长。
所以这两方面都各自蕴含深层的道理,没有所谓的好坏,但是最好的方式就是将这两个方式结合起来。
我为什么讲这个故事呢?
就是强调在这个阶段,学习是一种「 self-help 」,并且是在老师的引导下学习「 self-help 」,而不能再像大学时代般,都是纯粹用听的,这个阶段的学习要基于对研究问题的好奇和兴趣,要带着一颗热忱的心来探索这个领域。
然而研究生另外一个重要的阶段就是 Learn how to learn ,不只是学习而已,而是学习如何学习,不再是要去买一件很漂亮的衣服,而是要学习拿起那一根针,学会绣出一件漂亮的衣服,慢慢学习把目标放在一个标准上,而这一个标准就是你将来要完成硕士或博士论文。如果你到西方一流的大学去读书,你会觉得我这一篇论文可能要和全世界做同一件问题的人相比较。我想你的标准不能单单只是放在旁边几个人而已,而应该是要放在领域的普遍人里面。
你这篇文章要有新的东西,才算达到的标准,也才符合到我们刚刚讲到那张拉丁文的博士证书上面所讲的,有所贡献与创新。
一个老师怎么训练研究生
我认为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训练,哪怕是自然科学的训练,到研究生阶段应该更像师徒制,所以来自个人和老师、个人和同侪间密切的互动和学习是非常重要的,跟大学部坐在那边单纯听课,听完就走人是不一样的,相较之下你的生活应该要和你所追求的知识与解答相结合,并且你往后的生活应该或多或少都和这个探索有相关。
(一)善用与老师的伙伴关系,不断 Research
我常说英文 research 这个字非常有意义, search 是寻找,而 research 是再寻找,所以每个人都要 research ,不断的一遍一遍再寻找,并进而使你的生活和学习成为一体。
中国近代兵学大师蒋百里在他的兵学书中曾说:「生活条件要跟战斗条件一致,近代欧洲凡生活与战斗条件一致者强,凡生活与战斗条件不一致者弱。」
我就是藉由这个来说明研究生的生活,你的生活条件与你的战斗条件要一致,你的生活是跟着老师与同学共同成长的,当中你所听到的每一句话,都可能带给你无限的启发。
回想当时我在美国念书的研究生生活,只要随便在楼梯口碰到任何一个人,他都有办法帮忙解答你语言上的困难,不管是英文、拉丁文、德文、希腊文 …… 等。
所以能帮助解决问题的不单只是你的老师,还包括所有同学以及学习团体。你的学习是跟生活合在一起的。
当我看到有学生呈现被动或是懈怠的时候,我就会用毛泽东的「革命不是请客吃饭!」来跟他讲:「作研究生不是请客吃饭。」
(二)藉由大量阅读和老师提点,进入研究领域
怎样进入一个领域最好,我个人觉得只有两条路,其中一条就是让他不停的念书、不停的报告,这是进入一个陌生的领域最快,又最方便的方法,到最后不知不觉学生就会知道这个领域有些什么,我们在不停念书的时候常常可能会沉溺在细节里不能自拔,进而失去全景,导致见树不见林,或是被那几句英文困住,而忘记全局在讲什么。
藉由学生的报告,老师可以讲述或是厘清其中的精华内容,经由老师几句提点,就会慢慢打通任督二脉,逐渐发展一种自发学习的能力,同时也知道碰到问题可以看哪些东西。就像是我在美国念书的时候,我修过一些我完全没有背景知识的国家的历史,所以我就不停的念书、自己吸收,而老师也只是不停的开书目,运用这样的方式慢慢训练,有一天我不再研究它时,我发现自己仍然有自我生产及蓄发的能力,因为我知道这个学问大概是什么样的轮廓,碰到问题也有能力可以去查询相关的资料。所以努力让自己的学习产生自发的延展性是很重要的。
(三)循序渐进地练习论文写作
到了硕士或博士最重要的一件事,是完成一篇学位论文,而不管是硕士或博士论文,其规模都远比你从小学以来所受的教育、所要写的东西都还要长得多,虽然我不知道教育方面的论文情况是如何,但是史学的论文都要写二、三十万字,不然就是十几二十万字。写这么大的一个篇幅,如何才能有条不紊、条理清楚,并把整体架构组织得通畅可读?首先,必须要从一千字、五千字、一万字循序渐进的训练,先从少的慢慢写成多的,而且要在很短的时间内训练到可以从一万字写到十万字。这么大规模的论文谁都写得出来,问题是写得好不好,因为这么大规模的写作,有这么许多的脚注,还要注意首尾相映,使论述一体成型,而不是散落一地的铜钱;是一间大礼堂,而不是一间小小分割的阁楼。为了完成一个大的、完整的、有机的架构模型,必须要从小规模的篇幅慢慢练习,这是一个最有效的办法。
因为受计算机的影响,我发现很多学生写文章能力都大幅下降。写论文时很重要的一点是,文笔一定要清楚,不要花俏、不必漂亮,「清楚」是最高指导原则,经过慢慢练习会使你的文笔跟思考产生一致的连贯性。我常跟学生讲不必写的花俏,不必展现你散文的才能,因为这是学术论文,所以关键在于要写得非常清楚,如果有好的文笔当然更棒,但那是可遇不可求的,文彩像个人的生命一样,英文叫 style , style 本身就像个人一样带有一点点天生。因此最重要的还是把内容陈述清楚,从一万字到最后十万字的东西,都要架构井然、论述清楚、文笔清晰。
我在念书的时候,有一位欧洲史、英国史的大师 Lawrence Stone ,他目前已经过世了,曾经有一本书访问十位最了不起的史学家,我记得他在访问中说了一句非常吸引人注意的话,他说他英文文笔相当好,所以他一辈子没有被退过稿。因此文笔清楚或是文笔好,对于将来文章可被接受的程度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内容非常重要,有好的表达工具更是具有加分的作用,但是这里不是讲究漂亮的 style ,而是论述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