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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人员申报】关于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人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6 09:39:22

为做好我校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2023年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要求,坚持“个人申请、导师推荐、校院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申报工作流程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请和受理时间等相关事项及要求可参考国家留学网发布的2023年高水平项目专栏内容: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

2023年申报工作共分为研究生自主联系国外院校和导师获取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学院(研究院)审核申请材料、向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报申请材料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合作奖学金渠道

(CSC开网时间:2022年3月10-31日)

      1. 联系国外院校

       2023年2月20日前:有意向申请高水平项目的学生在学院(研究院)和导师的指导下联系国外院校和导师,获取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并亲笔签名、以及其它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具体见附件1)。

       2. 学院(研究院)审核

      (1)2023年2月21日-2月28日:学生按要求将申请材料(附件1)上交各学院(研究院)国际化秘书或研究生教学秘书。

      (2)2023年3月1日-3月9日:学院(研究院)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议,确定拟推荐名单。学院(研究院)将准确无误的学生纸质申请材料、电子版材料(每个学生单独一个文件夹,以“学生姓名+联培/学位”命名)、学院(研究院)国家公派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交至研究生院。

       3. 提交申请材料

      (1)2023年3月10日-3月17日:学院(研究院)组织获得推荐且申请材料合格的研究生在留学基金委网站提交申请材料。

      (2)2023年3月18日-3月31日:研究生院汇总审核,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请注意:国外合作项目及部分合作奖学金联合培养及攻读学位时间以项目简章要求或遴选通知为准,简章查询地址:bg.csc.edu.cn。  

(二)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所在单位或个人渠道

(CSC开网时间:2023年5月10-31日)

      (1)2023年4月前:有意向申请高水平项目的学生在学院(研究院)和导师的指导下联系国外院校和导师,获取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并亲笔签名、以及其它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具体见附件1)。

      (2)2023年4月15日-4月25日,学生将申请材料上交各学院(研究院)国际化秘书或研究生教学秘书。

      (3)2023年4月26日-5月9日,学院(研究院)组织成立不少于3人的评估考核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学院(研究院)审核拟推荐研究生申请材料,学院(研究院)将准确无误的学生纸质申请材料、电子版材料(每个学生单独一个文件夹,以“学生姓名+联培/学位”命名)、学院(研究院)国家公派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交至研究生院。

       (4)2023年5月10日-17日:学院(研究院)组织获得推荐且申请材料合格的研究生在留学基金委网站提交申请材料。

       (5)2023年5月18日-31日:研究生院汇总审核,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三)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CSC开网时间:2023年5月10-31日)

       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将同期启动,烦请通知相关博士生导师申请。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博士生导师指导学生需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如通过创新人才项目等其他项目派出的学生,博士生导师无法申请;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5月10-5月31日      请拟申报2023年博导短期项目的老师,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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