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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确保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安全实施,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与招生专业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考生可登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中国海洋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学习方式与就业方式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研究生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采取多种形式灵活培养的非脱产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四、报考条件

(一)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研究生,须在2024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3)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我校部分专业学位(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允许具有较好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工程实践能力的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符合以下条件:

2018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近五年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发项目,取得显著应用成果或近五年取得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成果已转化的专利、企业(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等,以上成果须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

4.持国(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在博士录取当年入学(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在上述各项条件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人才培养要求、团队招生需求等情况,制定本单位或相关专业的其他报考条件或特殊招生要求。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备注说明和校内各招生单位发布的实施细则。

(二)硕博连读报名条件详见招生单位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五、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gradadmission.ouc.edu.cn:82/)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2月25日和2024年4月1日—4月30日,具体报名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请关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招生单位网站。

3.报名费220元/人(硕博连读考生无需缴费),请考生缴费前慎重考虑,报名费缴纳后一律不办理退费,未缴费者将视为报名不成功。

4.考生在报名前,应当咨询招生单位或导师招生名额情况。

5.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及相关表格于报名期间在系统内下载。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若资料无误,请勿随意点击“申请解锁”,以免报名不成功。

6.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中将以下材料压缩为zip格式文件上传,最大不得超过30M。

“申请-考核”制考生需上传: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硕士及本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扫描件(毕业证无法扫描的可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学位证编号无法获取先填写六个0);获国外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硕士及本科期间成绩单扫描件;应届硕士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扫描件。

硕博连读考生需上传: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扫描件(毕业证无法扫描的可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学位证编号无法获取先填写六个0);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扫描件。

(二)纸质材料提交

根据招生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纸质材料提交至招生单位。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系统报名成功且审核通过后打印生成)。

2.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签名并密封的专家推荐书。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硕士及本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报名时须提交预计毕业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须于入学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获国外学位者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硕士及本科期间课程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6.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获奖证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目录)。

8.个人陈述书(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9.单位推荐信(仅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考生提供)。

10.近五年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发项目证明材料;或近五年取得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成果已转化的专利、企业(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等(仅同等学力考生提供)。

11.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和其他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终止其申请程序。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存疑的,考生应当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七、材料审核

招生单位按照“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公布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

八、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外国语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具体方案见招生单位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或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2.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算方法由招生单位制定,考核成绩由招生单位对外公示,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和2门硕士主干课程考试。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体检

体检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十一、录取

1.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报名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外语水平和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学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3.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综合考核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综合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综合考核、录取。

6.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考生信息上报并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7.新生应当按时报到,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2024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8.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1.“国家工程硕博士专项计划(博士)”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其他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

2.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32000元/全程/生(可分年缴纳)。“国家工程硕博士专项计划(博士)”专业学位各专业(领域)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

十三、奖助体系

奖助体系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ad.ouc.edu.cn/13070/list.htm),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十四、违规处理

1.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五、其他

1.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在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3.我校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为4个(其中2个为专业学位博士)。报考时除提供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须签字盖章)。在职考生不得报考全日制专业。

4.各专项计划考生的报考与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5.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培养地点在三亚海洋研究院(位于海南省三亚市)。

6.未来海洋学院单独下达硕博连读招生计划。

7.我校部分院系及导师团队可招收“崂山实验室联合培养”专项博士研究生,具体详见后续发布的崂山实验室专项招生简章。

8.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整理数据并制作有关拟录取材料。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受理,务请慎重。

9.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最新政策不一致处,以最新政策为准。

   10.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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