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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研究生 实践模块和培养环节实施细则

  

  

学术学位研究生

实践模块和培养环节实施细则

  

  

  

  

  

  

学科:信息与通信工程

学科代码:0810

授权级别:硕士

制定日期:2022年6月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

学院(中心)章:

  

  

实践模块和培养环节目录

  

序号

实践模块和培养环节

页码

硕士

实践训练

3

学术活动

3

开题审核

4

论文研究进展报告

5

学位论文答辩

6

附件1-5

实践模块和培养环节表格

10

  

  

  

  

  

  

  

  

  

  

  

学科依据《中国海洋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海大研字〔2021〕7号)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将具体事项规定如下:

一、实践训练(教学实践、科研训练、社会实践)

(一)考核内容

实践训练环节是全日制应用型学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实践训练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研究生不参加实践或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实践训练为教学实践、科研训练和社会实践中的至少一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教学实践主要包括开展作业批改与实验指导、课程及实习和毕业设计指导等助教工作,科研实践主要包括文献检索、实验分析、讨论交流及论文撰写等研究工作,社会实践主要包括到国内外知名企业实习、考察或调研等实践工作。考核通过者计1学分。

(二)考核时间、方式

考核时间:第四学期末

考核方式:提交实践训练报告书,由5人组成的导师组进行考核。

二、学术活动

(一)考核内容

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参加8场次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讲座,合格不计学分;在此基础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做报告者,给予1学分。

(二)考核时间、方式

考核时间:毕业资格审查前

考核方式:研究生提交本人参加的学术讲座清单(导师签字确认该环节否合格);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做会议报告者提交参会及报告证明(导师签字确认该环节是否获得1学分)。

三、开题审核

(一)考核内容

重点考查硕士生的开题报告、课程学分完成情况和思想政治等综合表现。

(二)考核标准

开题报告重点考查论文选题,文献综述,研究的主要内容、目标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可行性论证,特色与创新,以及表达质量等方面。

课程学分完成情况主要考查是否达到培养方案课程学分要求。

第一次开题审核的通过率控制在85%以内。

应采取公开答辩方式对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或不通过,无法参加的硕士生作不通过处理。对于第一次开题审核评议暂缓通过者,可在三个月后申请重新开题审核或参加低年级开题审核;第一次开题审核评议不通过者,须参加低年级开题审核。硕士生两次开题审核仍未通过者,予以退学。开题审核通过后,若论文选题有重大修改,则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开题。

(三)考核时间

在课程学习结束、学位论文撰写开始前进行。

开题审核和论文答辩时间间隔要求不少于1年。

建议第三学期末完成。

(四)考核方式

以公开答辩的形式开展。

由5人组成的导师组进行考核。

无记名投票2/3(含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五)考核程序

学生至少提前十天提交申请,导师、学院和学校审批。

(六)考核人员组成

考核人员一般应为硕士研究生导师。

(七)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组成及申诉、议事规则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和教授代表组成。

申诉、议事规则:最迟10日内做出答复;申诉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应在5日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规定期限无异议的,则视为决定生效,本人应无条件执行。

  

四、论文研究进展报告

(一)考核内容

重点考查学生论文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对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进行诊断。

(二)考核标准

综合评估学生论文研究进展报告,重点关注课题研究及学位论文撰写等工作是否顺利。

(三)考核时间

毕业资格审查前,建议第四学期内完成。

(四)考核方式

由5人组成的导师组进行考核。

无记名投票2/3(含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经考核评估,如认为该生不符合培养条件,硕士生退学。

(五)考核程序

学生至少提前十天提交申请,导师、学院和学校审批。

(六)考核人员组成

考核人员一般应为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小组专家原则上不得少于5人。

(七)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组成及申诉、议事规则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和教授代表组成。

申诉、议事规则:最迟10日内做出答复;申诉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应在5日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规定期限无异议的,则视为决定生效,本人应无条件执行。

五、学位论文答辩

(一)考核内容:

学位论文答辩是对研究生理论基础、知识结构、研究能力和成果水平等的综合考查,须在论文评审结果合格后进行。

(二)考核标准根据本学科对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进行考核。

答辩决议为通过或不通过。答辩专家投票超过2/3为通过。

对通过者,每位答辩专家按百分制打分。其中分值在90-100的为优秀,可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论文;分值在70-89的为良好,应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分值在69及以下的为暂缓通过,须修改后再次提交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三)考核时间: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第一次开题审核通过1年后进行。除论文答辩外的实践模块和培养环节(实践训练、学术活动、硕士开题审核、论文研究进展报告)均应在毕业资格审核前完成,否则毕业资格不通过无法进入论文查重、送审、答辩环节。

(四)考核方式:

公开答辩。

(五)考核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会,宣读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申请人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等。

2、指导教师简要介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成绩及从事科研工作情况。

3、研究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硕士论文半小时左右,博士论文一小时左右);报告时须对论文中关键的技术、系统、仿真、实验等内容进行现场或远程演示,由于条件限制无法现场演示的可播放事先录制的现场视频。

4、与会者提问,论文答辩;

5、休会:研究生、列席旁听人员退场,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答辩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委员就学位论文及答辩情况交换意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就论文是否通过、是否同意授予学位进行表决,并作出书面决议,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和决议书》;学位论文需要全体答辩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答辩委员会决议、会议记录需要经过主席审阅签字。

对通过者,每位答辩专家进行打分,计算平均分。

6、复会:指导教师和研究生返回会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及决议。

7、平均分低于69分的,由答辩委员会指定三名委员组成复审组,学生应当提交修改稿及修改说明,由复审组进行审议并在修改说明上签字。复审组认为学生修改未达到答辩委员会要求的,应当拒绝在修改说明上签字,并向学部分管研究生事务的副部长汇报。学部分管研究生事务的副部长应当提议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否决该学生的学位申请。

(六)考核人员组成:

答辩委员会一般由不少于5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或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组成人员须经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未经审核,不得进行论文答辩。

指导教师可列席答辩,但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且在讨论表决、形成决议时应离席回避。

(七)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组成及申诉、议事规则

申诉处理委员会组成:由5位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其中至少有3位教授,组成专家组;

申诉、议事规则:最迟10日内做出答复;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在5日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规定期限无异议的,则视为决定生效,本人应无条件执行。

附件:

1. 中国海洋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实践训练总结报告

2.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审核表

3. 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开题审核表

4.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论文研究进展报告评审表

5.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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