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报到
时间:9月22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
地点: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学校东门白色教学楼后正对红色大楼)
报到分组详见下表:
分组
教室
考生编号区间
第1组
综916教室
涉外律师、国际仲裁项目考生20240002—20245877
第2组
综917教室
法律(非法学)20240043—20241800
第3组
综919教室
法律(非法学)20241813—20243643
第4组
综920教室
法律(非法学)20243714—20245899
需要携带的材料:
1.复试通知书原件。
2.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签字)。
3.《申请免试攻读中国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原件。现场提交的报名表原件需要盖学校教务部门章;如有在系统中多次报名的考生,以最终报名号为准,已盖章的登记表考号不一致的需改为最终报名号(手写修改即可)。
4.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同页复印)。
5.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http://www.chsi.com.cn/)。
6. 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本科前三学年的成绩单原件。
7.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考试成绩单原件,英语专四或专八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8.校级以上(含校级)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或著作等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个人视情况自愿提交)。
9.涉外律师项目考生在报到时需提交本人签字的是否同意调剂国际仲裁项目的确认书(详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签字)
二、专业笔试
入场时间:9月22日(星期五)17:40
考试时间:9月22日(星期五)18:00-20:00
所需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复试通知书
考场地点:学院路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
考试内容:逻辑、阅读写作
考场安排详见下表:
考场编号
教室
考生类别
报名号区间
一考场
综502教室
涉外律师、国际仲裁项目考生
20240002-20242732
二考场
综507教室
涉外律师、国际仲裁项目考生
20242962-20245877
三考场
综511教室
法律(非法学)
20240043-20241121
四考场
综512教室
法律(非法学)
20241136-20242278
五考场
综517教室
法律(非法学)
20242306-20243464
六考场
综518教室
法律(非法学)
20243486-20244546
七考场
综522教室
法律(非法学)
20244630-20245899
三、综合面试
(一)面试安排
时间:9月23日(星期六) 8:00正式开始
所需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复试通知书
涉外律师、国际仲裁项目备考室:综925教室(全体项目考生7:30准时候考,随机抽签确定综合面试分组编号,根据分组序号进入考场面试)
考场:综924教室
普通法律(非法学)备考室:综926教室
考场:综920、921、922、923教室
普通法律(非法学)考生按照时间要求进入备考室,工作人员将分批组织考生随机抽签确定综合面试分组编号,随后根据分组序号随机安排各组考生进入各个考场进行面试。
普通法律(非法学)备考分组详见下表(因备考室座位有限,请考生切勿提前进入):
备考时间
考生编号区间
备考室
7:30
20240043- 20241937
综926教室(备考时间分段为参考,实际进入备考室时间以工作人员安排为准,后两组考生可在备考室附近安静等候,等待通知)
9:15
20241950- 20244285
10:15
20244297-20245899
(二)综合面试流程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英语面试。专业面试及英语面试均采取小组面试形式,3人一组。专业面试考试范围为民法、刑法,试题由秘书从专业面试试题箱中随机抽取,由考官宣读试题,考生进行无领导小组面试。完成专业面试后同一考场进行英语面试,英语面试程序与专业面试相同,考试形式为英语问答。
(三)特殊情况
日语、法语、西班牙语小语种考生参加外国语学院组织的外语面试,具体时间为9月22日下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复试各项成绩按比例折算得出,计算公式为: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专业课面试成绩×40%+外国语面试成绩×20%。
六、录取
法律(非法学)专业将根据推免生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按照考生参加复试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课笔试成绩排序录取;复试总成绩及专业课笔试成绩均相同,按照专业课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复试总成绩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涉外律师和国际仲裁培养项目的考生录取详见学院网站:
http://flssxy.cupl.edu.cn/info/1017/13793.htm
拟录取考生体检在入学后进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拟录取资格无效:
1.未获得就读学校推免生资格。
2.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或不符合申请条件。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
4.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5.体检不合格。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7.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
七、推免生接收程序
已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系统预计9月29日开放,具体开放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所有拟录取考生按照法律硕士学院——法律(非法学)专业填报申请志愿,并在收到我院后续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后,要及时予以确认接受。逾期不填报申请志愿、逾期不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者,视为自愿放弃我院录取资格。如有放弃录取资格考生,我院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复试成绩进行递补录取。
八、咨询及监督
如有咨询或投诉监督,可通过以下方式
电子邮件:fashuojkb@163.com
联系电话:010-58908553
联 系 人:黄老师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202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http://yjsy.cupl.edu.cn/info/1020/8866.htm
附件:
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同意调剂至国际仲裁项目确认书 附件2:同意调剂至国际仲裁项目确认书.docx
法律硕士学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