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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

为保障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北京本部(以下简称本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2024年硕博连读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全面落实“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亲友回避的原则,认真组织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本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部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

领导小组组长:李颖

成员:王旭、董辉

本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本部《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并组织复试小组成员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

2.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开有关信息。

4.受理各类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成立材料审核小组。材料审核小组负责考生材料审核工作,负责确定材料审核评分标准并具体实施。专家组由3名及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至少2名。

(三)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考生招生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人数要达到半数以上,设复试小组组长1名,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

(四)成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复试工作,由中物院科教协同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五)纪检监督工作。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监督。

三、复试资格及审核材料

(一)招生专业及要求

2024年本部在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工程力学专业招收博士生指标18个,实际招收人数以研究生院最终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1.对于参加2023年本部夏令营面试并获得直博预录取资格的考生,无需重复参加复试,须按要求使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

2.对于硕博连读申请考生及“申请-考核制”考生,采取现场线下的方式进行复试。

(二)材料审核

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博报系统”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此表为网报结束后自动生成;

2. 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在读生硕士学生证(卡)扫描件;

3. 研究生阶段正式成绩单扫描版;

4. 个人自述。内容涵盖申请者学业特长、学术科研经历及博士研究计划,中英文写作均可;

5. 考生健康情况告知;

6.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硕博连读生可提供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证明;

7. 英语水平证明;

8. 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9. 如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请一并上传至“其它材料”中。

研究生院招生管理部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材料将由本部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统一评审。材料审核小组将通过申请者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申请者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发明专利、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申请者个人自述、攻读博士学位科学研究计划等材料,对申请者做出评价结论,给予百分制成绩,并根据此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同时,该成绩将作为申请者录取环节的评分标准之一。

对材料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材料考核评分成绩。

四、复试主要内容及形式

(一)复试内容

1.专业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核方式为考生随机抽题并回答考官问题。其中:

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专业复试考察题目主要来自于物理学各个学科,如量子力学、电动力学、经典力学、热力学和统计力学、粒子物理等。着重考察考生对基本物理概念的理解和物理思维能力。考察内容将根据考生的报考专业有所侧重。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复试考察题目主要来自于材料学基础、固体物理、相变、组织结构与性能关系的相关知识。

工程力学专业复试考察题目主要来自于材料力学和断裂力学,着重考察对基本力学概念的理解和分析能力。

2.英语水平测试:考核方式为随机抽题并回答考官问题。

3.综合考核:主要包括对考生的读博动机、科研兴趣、学习(工作)态度、人文素养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考生必须参加我院个性心理特征测评,测评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将作为复试及录取的参考项。

(二)复试形式

对于报考本部并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采取现场线下的方式进行复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考生需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自行使用其他非考试用设备录音、录像,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五、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全程由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满分为100分,由专业考核评分、英语水平评分、导师评分和综合考核评分组成:

复试成绩=专业考核评分×40%+英语水平评分×10%+导师评分×25%+综合考核评分×25%。

录取成绩满分为100分,由材料审核评分和复试成绩组成:

录取成绩=材料考核评分×35%+复试成绩×65%

六、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以“报考服务系统”通知为准。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将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本部将根据中物院研究生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及《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录取原则,根据研究生院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录取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或录取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其中考生的各项考核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由本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三)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在入学时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体检。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我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监督、咨询及其他

(一)亲友回避原则。材料审核小组成员、复试小组成员、相关管理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考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此次博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10-56989436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三)考生咨询方式

考生咨询接待电话(仅工作日):张老师,010-56989374

咨询及招生邮箱:zhangjx@gscaep.ac.cn

(四)复试实施细则及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本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物院研究生院北京本部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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