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 本次共组织寿险核保、寿险核赔各两个级别的资格考试,包括核保员和核赔员(初级特殊专业岗位资格)、核保师和核赔师(中级特殊专业岗位资格)。 二、考试时间 2009年11月21日 (周六)上午: 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90分钟) 10:30-12:00 专业能力考核(90分钟) 三、报考条件 (一)寿险核保员/核赔员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报名参加初级(核保员/核赔员)资格考试: 1.本公司工作年限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核保/核赔工作2年以上,或从事核保/核赔工作1年以上且从事寿险业务管理、医务、相关法律工作2年以上; 2.本公司工作年限1年以上,大学本科或双学士毕业,从事核保/核赔工作1年以上,或从事寿险业务管理、医务、相关法律工作2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 除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外,还需掌握核保/核赔专业理论和知识技能,能解决一般的本专业技术问题。 (二)寿险核保师/核赔师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报名参加中级(核保师/核赔师)资格考试: 1.大学专科毕业,且具有本公司核保/核赔员岗位资格4年以上; 2.大学本科或双学士毕业,且具有本公司核保/核赔员岗位资格3年以上; 3.本公司工作年限2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核保/核赔工作3年以上,或从事核保/核赔工作2年以上且从事寿险业务管理、医务、相关法律工作2年以上; 4.本公司工作年限2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核保/核赔工作2年以上,或从事寿险业务管理、医务、相关法律工作 3 年 以上。 除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外,还需掌握核保/核赔专业理论和知识技能,能解决较复杂的本专业技术问题。 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 2009年10月30日 。 四、考试形式 寿险两核资格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两部分,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满分均为100分。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两门考试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考试由集团公司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理论知识考试主要考核经济、保险通用基础理论知识和两核专业理论知识;专业能力考试主要考核两核操作实务。 寿险核保员/寿险核赔员(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由集团公司颁发特殊专业岗位资格证书;寿险核保师/寿险核赔师(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由集团公司教育培训部颁发考试成绩合格证,作为申报评审中级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考试范围及内容
(一)寿险核保员 试卷 教材 内容 比例 卷一:理论知识考试(满分100分) 第一部分 通用基础理论知识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第16章 金融体系与金融市场 20% 第18章 市场营销概述 第19章 市场营销环境 第20章 消费者行为 第21章 市场营销策略 第22章 产品和服务策略 第28章 法的基础知识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