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分数线和我校招生指标测算,以下为我校2023年接收调剂专业。
一、接收调剂专业及复试方式
类别
专业
代码
专业
学院
复试
方式
联系
方式
联系
老师
全日制
学硕
020100
理论经济学
经济学院
现场复试
025-58318560
陈老师
020200
应用经济学
不区分院系所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商学院
025-58318603
张老师
120200
工商管理
020204
金融学
金融学院
网络远程
复试
025-58313843
张老师
全日制
专硕
025500
保险
金融学院
网络远程
复试
025-58313843
张老师
035101
法律(非法学)
法学院
现场复试
025-58318620
付老师
035102
法律(法学)
非全日制
专硕
025700
审计
政府审计学院
网络远程
复试
025-58318518
吴老师
125100
工商管理(MBA)
MBA教育中心
025-58313094
025-58318611
魏老师
沈老师
125601
工程管理(MEM)
工程审计学院
025-58318512
李老师
125200
公共管理(MPA)
公共管理学院
现场复试
025-58312865
张老师
二、调剂时间
根据工作进展,我校拟分批次开启调剂系统,开启时间为2023年4月6日零时,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三、我校调剂政策与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其中,统考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英语一、英语二可顺向申请调剂,不可逆向调剂。
4.调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我校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的专业,仅接收初试统考为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的考生申请。
5.我校初试统考科目为经济类综合能力(科目代码396)的专业,可接收初试统考为经济类综合能力、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的考生申请。
6.法律(法学)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法律(法学)的考生申请;法律(非法学)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申请。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8.申请调剂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的考生,需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9.报考学术硕士的考生可调入学术硕士或专业硕士相关专业;报考专业硕士的考生不可调入学术硕士相关专业。
10.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1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以定向就业形式申请调剂。
12.如遇政策调整,则按国家最新调剂政策执行。
四、调剂流程
待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填写调剂志愿。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址:https://gs.na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南京审计大学浦口校区敏行楼504室
联系人:徐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025-58318146、025-5831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