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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中国地质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规定》(地大校办发〔2018〕33号)、《中国地质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规定(试行)》(中地大研发〔2017〕9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和资助对象

1.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正式学籍、已按要求转档、完成缴费、注册手续、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保留入学资格、休复学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申请参评。

2.具体参评及资助对象:

奖助学金名称

资助标准

参评及资助对象

博士生

学业奖学金

10000元/年

2019-2022级博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及非在职研究生)

硕士生

学业奖学金

一等:8000元/年

二等:4000元/年

重点学科一等80%、二等20%;

非重点学科一等70%,二等30%。

2020-2022级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及非在职研究生)

博士生

学业助学金

学校资助部分:

一等:15000元/年

二等:12000元/年

三等:8000元/年

导师根据评定级别、学科分类配套等投入。

①2019-2022级博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研究生)

②2017级-2018级直博生

③2021级-2022级硕博连读硕士生,硕博连读(本硕博)硕士生

④联培博士生在一导所在单位评定及发放

3.“1+3”辅导员、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及非在职研究生一等单列,其他学生需按比例评定,硕士一年级学生根据复试录取评定级别核定发放,推免生占一等学业奖学金比例,如培养单位当年招收硕士生中的推免生超出80%或70%,则其他考生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

4.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助学金中的学校投入部分,导师投入部分由导师自行决定。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申请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学业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评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学业助学金:

1.未经学校批准或无正当理由,在每学年开学规定的注册时间内未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未完成注册手续的;

2.上一学年有不及格课程的;

3.因创业、因私出国留学等原因较长时期未在校学习、且未办理休学手续的(办理了休学手续的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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