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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农业科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同时,为保障我所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疫情防控。落实教育部、北京市、农科院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跨省流动、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加强人员安全防护,确保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格组织管理。做到政策准确落地、流程规范透明、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为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单位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全面指导和监督本所复试工作。本单位成立硕士远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创新团队首席或学科带头人担任,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包括1-2名外语口语较好的专家。

三、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时间

3月27日公布复试名单

3月28-29日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

3月30日复试工作人员培训 复试考官培训

3月31日视频系统调试

考生身份确认及复试资格审查

发放报考导师志愿表、体检表等

4月1日复试考核

4月6日公示拟录取名单

4月14日前考生邮寄体检报告、报考导师志愿表

4月15日前上报拟录取名单到研究生院

(二)复试方式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部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不采取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复试笔试和面试。

复试主系统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小鱼易连”作为备用系统。

(三)复试分数线

2022年我所研究生招生指标29名(含推免生9名),其中学术型硕士12名(含推免生9名)、专业学位硕士17名。根据研究生院下达指标数及我所生源初试报考成绩,录取数比复试数为1:1.5,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总分分数线为:茶学350分,产业经济360分,专业学位类280分,少数民族骨干251分。

(四)复试基本程序

复试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考生身份和复试资格审查,第二阶段进行远程视频复试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远程复试集中组织、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应逐一进行测试。

1.考生身份确认及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应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和电子邮件(收件邮箱:syz@tricaas.com)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①准考证;

②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③毕业证书及其学历核验结果(往届生)或学生证及其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

④考生自述(自行打印填写并签字);

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

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⑦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登记表》。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笔试需采用远程传输题目、考生限时答题的方式进行。

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原件或复印件寄送我所,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2.复试准备及平台测试

(1)考生应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参加远程复试所必须的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同时需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台式机(配有摄像头和音箱)、智能手机、手机支架等,其中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考生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口罩、耳机等,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30cm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正面和侧后方完整拍摄到考生本人、复试小组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2)考生复试当天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如身份证、签字笔、空白草稿纸等)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及与考试无关的电子设备等。复试期间考生不得设置虚拟背景,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口罩、耳机等,保证面部清晰可见。

(3)考生应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宽带网线、Wi-Fi或4G/5G信号)正常流畅。考试过程中,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外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程序,应关闭移动设备的录屏、录音、录像功能及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

(4)为确保复试过程顺畅,复试开始前我所将在进行复试资格审查的同时,组织考生对平台系统进行测试,提前熟悉软件系统和复试流程。考生如在软硬件和考试场所等方面存在特殊困难,可向我所反映,及时沟通并帮助协调解决。

(5)为保障远程复试的公平性和保密性要求,复试开始前要对候考考生的周边环境进行检查,要求考生通过视频设备进行360度无死角检查。考生须在复试平台上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复试正式开始前,由复试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复试有关纪律要求和复试流程,经考生确认后方可开始复试。

3.复试考核

(1)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突出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专业学位研究生侧重对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以及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占复试成绩的5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三部分。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不低于25分钟。

①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由考生从研究所复试专业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题目并分别作答。题库中试题的难度应大致相当,且一般应为开放性、综合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考察考生对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②综合面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可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综合表现进行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综合面试成绩。

③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测试应全程采用英语交流的方式进行。可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的综合表现进行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远程网络视频闭卷笔试。

(2)复试成绩和录取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3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20%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四不录一保护”。1.对于政治素质、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存在问题,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不予录取。5.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拟录取名单由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我所网站(http://www.tricaas.com/)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学术学位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按照成绩排序分别录取。在专业学位硕士名额未报满的情况下,报考相同门类的学术学位型硕士的考生可调剂为专业学位型硕士。

每名考生可填报第一和第二两个报考导师志愿,根据考生录取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当出现第一和第二志愿导师都已录取满额的情况时,服从调剂的考生,由我所研究生招生部门征求导师及考生双方意见后分配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由成绩排序在后的考生依次替补。

每名导师至多能录取一名硕士。同一导师有多名拟录取考生报考时,可由导师选择考生。导师如拒绝视为放弃招生资格,由其他导师替补。

五、体检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公布拟录取名单后,由考生在所在地单独体检、单独寄送体检表。体检医院必须为二甲等级。

六、监督与复议机制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复试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我所招生监督工作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随机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随时接受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复试督查小组加入远程复试平台开展检查。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对外公布。考生有一次复查复试成绩的机会,复查只针对统计过程。

(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我所2022年考生接待和咨询电话:0571-86652960,监督举报电话:0571-86650180。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2162692)和北京教育考试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本方案由我所科技处负责解释,报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并于复试开始前一周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如本方案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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