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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教育改革方案》、《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以及《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精神,结合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实际情况及博士生培养规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

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经过选拔拟录取的2024年硕博连读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https://yzk.cau.edu.cn/),完成注册和信息填报。硕博连读生免缴报名费。

硕博连读生通过系统自行打印“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两封纸质版“专家推荐书”和一份“思想政治情况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一并交招生院系,以便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

(1)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的单证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2. 符合招生学院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

最近五年内(2018年12月及以后)参加以下至少一项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材料,具体包括:国家英语六级考试、TOEFL、雅思A类、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5) ,还可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英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如以英语发表的研究论文、会议论文、英文专等),但不能作为满足报名条件的成绩证明;同时,需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英语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用于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应届毕业生,在读期间的六级英语成绩不受时间限制。具体英语成绩要求见下表(食品学院招生要求达到及格线,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考试类型

满分

最低成绩要求

英语六级

710分

425分

TOEFL

120分

72分

雅思A类

9分

5.5分

专业英语四级

100分

60分

专业英语八级

100分

60分

WSK(PETS-5)

100+5分

60+3分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国家专项计划

(1)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应于2024年2月底前将盖有自治区教育厅公章的《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我院(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  李老师  010-62737958)。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登记表作为进入专家评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候选人的依据之一。

(2)申请“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经过受援单位推荐。

凡符合以上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不接受补报名。

(二)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12月29日。

进入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https://yzk.cau.edu.cn/),招生项目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用户名:注册生成的报名号,密码:注册时设置的密码。考试方式请选择申请考核,仔细填写并核对信息,上传所需电子版材料,成功支付报名费200元视为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前考生须仔细阅读本章程及各招生院系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申请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否则造成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且不退还报名费。  

(三)申请材料提交(请务必按照要求提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如电子材料不合格将无法通过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须通过系统提交电子版材料。初审合格的考生进入复核阶段时需向招生院系提交材料原件再次审核。招生院系审核后,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复核时提交纸质材料)。

提交电子版材料注意事项:一项材料需要提交多个电子版材料时,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等,须将同一项电子版材料整合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各项上传的PDF文件须清晰可见。成功缴纳报名费后,将无法修改信息和上传电子版材料,请认真检查,电子材料清单详见《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初选、复核与录取

1、2024年3月前   

学院组成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小组(不少于5人),以及招生领导小组(不少于5人),招生领导小组中包含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学位委员会成员。

(1)学院资格审查

学院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综合审核。凡不符合学院申请基本条件者以及上传材料有误者,终止申请程序。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同时对申请人征集预报导师(每人限报两位,请排序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届时请密切关注“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主页通知”)。学院将综合审核结果在学院主页公示初审合格名单。

(2)国家专项计划申请人由研究生院公示进入复核名单。

 2、复核:2024年5月前(具体时间以学院主页通知为准)

由学院组织,以系为单位组成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

复核主要考查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英语听说能力以及思想品德、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素质,综合判断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潜质。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届时详见学院主页公告。各学科专业复核全程录音、录像。具体形式:科研陈述(个人陈述PPT15-20分钟,专家提问15分钟)、外语口试。

3、录取(2024年6月)

(1)录取原则

学院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以及宁缺毋滥、择优录取原则,根据申请人综合表现、当年学院及导师个人招生指标以及双向选择原则进行复核和拟录取。

若导师无生源或其申请人考核成绩不合格,可以从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的其他导师的剩余生源中进行调剂;若无调剂生源,其招生指标由学院重新安排。

若申请人无导师接收,则终止拟录取程序。

(2)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公示

学院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由各系或各复核小组最终提交复核成绩及考场排名,拟录取导师及专业,以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上公示十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录取结果公示

研究生院审核各招生院系拟录取名单后,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期为十天,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三、相关说明

1.中国农业大学招收全日制定向在职博士生的录取数量最高不超过各招生院系招生计划总数的5%,人文社科领域不超过10%。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等不受此比例限制。高校专业教师及科研院所专业研究人员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承担教学或科研岗位证明,并同意为考生在读期间全日制学习提供保障后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2.现为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拟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交定向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考登记表。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凡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4.招生导师信息查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导师简介。

5.申请人完成中国农业大学系统报名后,请密切关注中国农业大学研招办以及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主页通知。

四、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

   (一)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定向单位为各省或自治区教育厅)入学报到前应将档案调入我校。

   (二)定向就业

    在职考生及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录取为定向就业。入学报到前考生本人、定向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单位工作。

    五、体检

拟录取的博士生应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体检医院为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及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一) 学费及奖助政策、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等其他事宜按照《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二) 食品学院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10-62737958  咨询邮箱:liwen211@cau.edu.cn,前期报考系统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初审、复核等问题请关注食品学院主页通知;报考导师请参考招生导师信息查询后直接联系导师。学院不提供往年复核试题、不举办任何辅导班。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2731800。

   (三) 单位代码:10019;单位名称: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yz.cau.edu.cn/index.do

   (四) 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官方主页进行发布,请关注。

   (五) 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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