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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各位研究生:

为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农大学字〔2021〕9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4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5号)、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选标准

详情见《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附件1)和《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综合分评分细则》(附件2)。

二、参评对象与条件

(一)参评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延期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二年级(含)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和研究生社会专项奖学金,研究生社会专项奖学金有特殊要求的按设奖单位要求执行。

4.二年级(含)以上年级直博生、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以后的硕博连读生以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学术不端行为和科研重大失误;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科研能力显著;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艺术学习和社会实践等,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

6.以强农兴农为己任,具有扎实的农业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三、评选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旨在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各培养单位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4号)相关要求,结合学科特点和具体名额进行评定。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筹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分不同等级进行评定,评选标准为: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2)科学研究工作成绩突出,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论文或取得其他科研成果;

(3)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志愿服务,积极投身于国家乡村振兴,在创新创业大赛和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赛事、科技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者优先;

(4)担任研究生学生中心等主要学生干部、研究生助管、研究生助教,成绩突出者优先。

一年级直博研究生和推荐免试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生直接获得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无需参评且不在学院评选名额中。

3.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综合能力突出的研究生,一般由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选拔。

4. 知农爱农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具有知农爱农情怀,在服务三农和乡村振兴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耕读劳动、定点帮扶、产学研结合等方面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学生,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知农爱农奖学金评选细则》相关要求进行推荐,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在学校层面统一评审。学院另行发布评选细则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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