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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农学院 教学工作 农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研生〔20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管理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院纪检工作人员、专业(中心)主任和导师代表等组成。学院以专业(中心)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确定复试考核的具体方式、考查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组在招生工作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录取原则,全面衡量考生情况,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做到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实施细则、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确保2021年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招生专业

总分

要求

单科要求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300

45

45

75

75

作物生理学

300

45

45

75

75

作物遗传育种

300

45

45

75

75

种子科学与技术

300

45

45

75

75

生物质工程

300

45

45

75

75

农业硕士

280

45

45

70

70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在报考学科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30分,单科各降10分,且不低于国家线。

注:1、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一志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于3月26日前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点击“确认复试通知”按钮,用户名为“2021+报名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一志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

3、请各位考生在复试阶段保持手机畅通。

三、复试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于3月29日开始,调剂志愿考生复试将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进程确定复试时间。各专业(中心)具体复试安排及调剂志愿考生复试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农学院网页通知公告。

(二)复试方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主系统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请考生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学生端(学生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建议考生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并实名注册。如有困难,及时向农学院反映,沟通解决办法。

(三)复试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学院收取每位考生100元复试费,缴费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基本要求

网络及设备要求:考生应提前准备稳定顺畅的联网途径(宽带网线、WiFi、4G手机流量),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Windows7以上版本,支持Mac)和一部手机。

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安静明亮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人员。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

位置要求:考生正向面对主机位,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和耳饰,头发不可遮挡耳朵。副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确保可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

纪律要求: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音录像。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和网络故障,应立即联系农学院,根据要求启用备用系统或其他操作。

材料提交:请考生于3月27日上午10:00前登录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手写版《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五)体检

复试期间暂不要求体检,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六)复试规则

1、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中心)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招生规模的120%。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经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2、成绩构成: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占总成绩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不及格不得录取。

3、复试内容: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该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7)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心理健康测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一志愿考生测试和考查时间另行通知,学院将在QQ群发布具体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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