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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考核等培养环节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考核等培养环节工作的通知

 

中大研究生院字〔2019〕22号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9〕57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培养环节基本流程及时间要求

 

1.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统一安排在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于每年的1月份和7月份发布通知。(鉴于新文件在暑假期间印发,2019年秋季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时间可延至2019年10月份完成。)

2.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安排在每年的6-7月份、12月-次年1月份集中组织,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于每年的4月份和9月份发布通知。

3.中期考核在学位论文开题1年后进行,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于每年的中期考核工作前2个月发布通知。

4.在国外或境外访问学习的研究生因时间冲突,参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执行。

5.各培养环节流程及时间节点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组织、内容、方式与评定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9〕57号)要求组织考试、制定考试内容及方式,并统一采用A(优)、B(良)、C(合格)、D(不合格)等级制的成绩评定并归档。

 

三、复议

 

研究生如对考试结果有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复议申请,培养单位受理并复核,同时根据复核的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研究生对复议决定有异议的,可继续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对考试情况进行审核和评判。

 

附件:

     1、中南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流程及时间节点要求

     2、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情况表

     3、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撰写范本

     4、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公告

    5、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

    6、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

    7、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记录表

    8、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记录表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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