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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与环境学院关于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实施细则

冶金与环境学院关于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实施细则

(2022年6月8日冶金与环境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通过)

 

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大研字[2019]54号)第十二条,经冶金与环境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就我院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事项做出如下规定:

一、申请提前毕业基本要求

申请者除满足各学科专业的学位授予标准规定的要求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思想品德优秀,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实验室建设、科技服务以及社会实践等活动,无违纪情况;

    2.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平均绩点≥3.3,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3.每学年研究生年度考核合格,开题报告为优良等级;

    4.科研、实践能力较强,取得较突出创新实践成果。

    硕士研究生在满足在学期间成果要求的前提下,创新成果突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

    a)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 1 篇与学位论文紧密相关的JCR1区论文;

    b)以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获 1 项与学位论文紧密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

    c)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成果奖 1 项;

    d)经学院认定认可的其他创新成果。

    博士研究生在满足在学期间成果要求的前提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提前一年毕业:

    a)发表与学位论文紧密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ESI高被引论文或NI指数论文)2篇;

    b)作为第一学生参与人获得与学位论文紧密相关的国家级科技奖励或省部级一等科技奖励(排名前三)。

    c)获1项与学位论文紧密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且已实施转让或应用。

    d)经学院认定认可的其他创新成果。

    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获得的授权发明专利必须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在学生发明人中排名第一。

    二、申请提前毕业程序

    1、研究生填写“中南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从思想政治表现、课程考核成绩及科研实践能力及发表论文情况等方面阐述申请原因,交研究生导师审核并签署意见。

    2、研究生将成绩单、中南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创新性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交由学院研究生助理按本实施细则审查。

    3、由学院教授委员会组织 3-5 名专家对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的学术水平进行审核,专家审核通过后,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学院公示 3 天,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

    三、其他事项

    1、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年限为半年,即实际在校学籍注册时间不得少于2.5年。确因特殊原因需申请提前毕业的,经学院按本细则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批。

    2、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年限为一年,即实际在校学籍注册时间不得少于3.0年。确因特殊原因需申请提前毕业的,经学院按本细则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批。

    3、本实施细则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研究生院培养办将按学院备案的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实施细则严格审批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 

 

 

冶金与环境学院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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