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中公教育查询报考人数  > 2024新疆第十三师红山农场招聘社会化工作者公告(1人)

2024新疆第十三师红山农场招聘社会化工作者公告(1人)

红山农场着力推进“依法治师、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作风建设”四个重点,结合红山农场工作实际,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服务水平。第十三师红山农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会化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着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应聘岗位

社会化工作者(工作地点:红山农场党建工作办公室)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敬业爱岗、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执行力;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

4、户籍条件:户籍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曾被行政拘留、被采取过强制措施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应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7.在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大学生。

8.相关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此工作的情形。

四、信息发布平台

十三师政务网(http://www.btnsss.gov.cn/),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五、应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9月14日;

资格审查时间:报名时间段内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4年9月1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2024年9月1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应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笔试)、政审合格、体检、递补、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附件1《兵团第十三师红山农场2024年社会化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查询岗位。如需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

2.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如实填写附件2《2024年兵团第十三师红山农场招聘社会化工作者报名表》,并将以下资料压缩打包(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发送至邮箱3360992379@qq.com

(1)附件2《2024年兵团第十三师红山农场应聘社会化工作者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3个月之内)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面试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该职位的招录计划,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面试采取评委提问方式,现场公布分数。

(三)笔试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笔试人选,笔试结果作为考察评议阶段入围标准。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形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入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体检前三日内不得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需申请复查,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所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出现应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page]

(六)递补

在体检环节之前,如有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本次应聘的,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应聘人员。

(七)考察评议

由应聘工作领导小组考察评议,考察评议时间另行通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应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的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名时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应聘资格。

(八)公示

应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拟应聘计划数,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评议得分、体检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十三师政务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胜任岗位的,正式聘任;不胜任岗位的,解除试聘职务。

(十)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第十三师红山农场党建办对应聘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报酬结构

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妇联社会化工作者自聘任之日起,享受团场妇联机关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七、办理聘用手续

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按规定时间赴岗报到后,与应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应聘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应聘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十三师政务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应聘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应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应聘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应聘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对应聘的资格审查贯穿应聘工作全过程,在应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应聘无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应聘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的信息,在应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应聘部门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不畅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九、监督管理

由团场纪委对应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902-6854015 17699617716

监督电话:0902-2565218

附件:1.第十三师新星市2024年社区工作者公开应聘岗位表

2.2024年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开应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3.《基础知识200题》及公文写作能力题

红山农场党建工作公室

2024年9月3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