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东莞名校研究生  > 关于2023年第二期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拟发放名单的公示

关于2023年第二期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拟发放名单的公示

按照《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入驻研究生服务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东科〔2023〕2号)的相关规定,经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对各研究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现将符合2023年第二期我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拟发放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A3栋五楼511室。

邮编:523000。

联系人:陈先生、崔小姐,电话:22831473

附件:1.2023年第二期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生活补助资金拟发放名单(1).xlsx

    2.2023年第二期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交通费补助资金拟发放名单.xlsx

东莞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

2023年10月25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