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硕士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0851)
学科简介
创立于1927年的东南大学建筑学学科,是中国现代建筑教育源起。秉承“止于至善”的校训,其发展持续引领中国高等建筑教育,并具较大国际影响。目前,建筑学科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下设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及遗产保护、建筑技术科学等二级学科。该学科现为东南大学“985”和“211”重点建设学科以及江苏省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是全国高等院校建筑学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历届主任挂靠单位。拥有院士3人、长江学者2人、国家杰青1人、博士生导师18人、硕士生导师59人,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门国家精品课程,以及城市与建筑遗产保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东大GIS中心、传统木构建筑营造技艺研究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建筑运算与应用等专业实验室。学科在传承东大历史的基础上,追踪前沿,交叉融合,开拓创新。除院士在国内城镇环境和建筑创作研究方面具有公认的学术引领地位,东大建筑学科的中青年学者在城市设计、城市建筑一体化、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遗产保护、建筑工业化、建筑运算与应用等专业方向成果卓著,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
培养目标
培养应面向未来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未来科技进步,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熟悉专业前沿,了解相关交叉学科领域,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和国际学术视野,通晓国际事务规则的高层次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及遗产保护、建筑技术科学等方向的创新型应用人才。
研究方向
(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含建筑设计理论与方法、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室内设计理论与方法、建筑运算与应用四个专业方向)
(2)建筑历史与理论及遗产保护
(3)建筑技术科学
培养年限
一般为2-3年,最长可延至4年。
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见附表)
导师制度
原则上采取由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构成的“双导师”制。研究生的培养以校内导师为主、企业导师为辅,相关事宜由双导师共同商定。
专业实践(企业实习)
由学院统一联系和认定研究生实习设计企业(基地),建立规范的企业培养计划;承担实习的企业(基地)必须具备一定资质,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而担任企业导师的人员应具有高级职称。
校内导师如在本校设计单位或工程中心具备专业资质,硕士生的专业实践也可主要由校内导师指导完成,但仍需企业导师的协助。
硕士生须在完成所有学位课程的学习和学位论文/学位设计的开题后,征求院系和导师意见,于第三至第五学期内,选择合适时间段完成不少于6个月的企业实习。
学位设计/学位论文
文献阅读
在毕业设计选题及研究方向内至少研析文献2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0篇,完成1篇综述。
开题
硕士生原则上在第三学期完成学位设计或学位论文开题。选题方向由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商定,须结合国民经济建设、学科发展需要或是导师研究方向,选择具有应用前景和创新价值的课题;在导师的指导下,研究生也可自行结合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展开学位设计或学位论文的选题与研究工作。
开题报告须经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院系审定确认。围绕学位设计或学位论文开展的设计或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年。
成果要求
学位设计应结合具有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的实际工程项目,其独立承担部分须达到可明确界定的工作量和相应深度,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成果形式包括实践项目的设计成果和相关内容的研究报告(字数1万至1.5万字),要求设计问题明确,设计思维系统清晰、图件表达完整充分;研究报告与学位设计的内容应有明确的相关性,报告要求论述准确、文笔流畅,图文并茂。
学位论文应符合学校规定,必须是一篇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选题需反映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与重大关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结合实践展开实证研究,要求观点鲜明、立论正确、实证充分、论述严谨,文笔简洁流畅,图文并茂,注释标注等符合学术规范。
答辩
硕士生在学期间应在本学科范围内积极参加学术研讨活动至少2次并撰写学术论文1篇,经导师签字后刊登在院系研究生学术报告会论文集或其它学术刊物上。
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学分,完成全部培养环节和学位设计/学位论文工作,需提前前往研究生院办理盲审相关手续,抽检合格方能参加论文答辩。
答辩由学科所在系所组织,在规定的统一时段内进行。学位设计/学位论文的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包含一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
通过学位设计/学位论文答辩后可提出学位申请,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可授予建筑学学位。
附表:
组
别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开课
学期
学时
学分
授课
方式
考试
方式
备注
公
共
学
位
课
A
S0003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春秋季
36
2
授课
笔试
B000113
中国概况
秋季
36
2
授课
笔试
留学生选
S000151
学位英语
春秋季
72
4
授课
笔试
S000156
汉语
春秋季
120
4
授课
笔试
留学生选
专业学位课B
专业基础课程
S001202
现代建筑理论
春季
54
3
授课
笔试
各专业必修
S001222
文献阅读与论文写作
秋季
36
2
授课研讨
考查
S001324
建筑设计
秋季开始(一学年)
54
3
研讨
考查
S101101限建研所
S101101
建筑设计(建研所)
秋季
36
2
研讨
考查
专业实践类课程
S000908
专业实践(企业实习)
春秋季
108
3
研讨
考查
各专业必修
S000133
职业素质教育
春季
18
1
面授讲课
笔试
专业必修课
建筑
设计
及其理论
S001325
建筑设计理论
春季
36
2
授课研讨
考查
S101107限建研所
S101107
建筑设计专题研究(建研所)
秋季
36
2
研讨
考查
S001304
现代城市设计方法
秋季
36
2
授课研讨
笔试
不少于2学分
S001327
数字技术与建筑学(1)
秋季
36
2
授课研讨
笔试
建筑历 史
与理论及遗产保护
S001204
宋清营造法式
春季
54
3
授课研讨
笔试
S001226
西方古典建筑专题
秋季
36
2
授课研讨
考查
建筑技术科学
S001615
建筑技术发展史
春季
36
2
授课
笔试
S001617
设计与建造过程
秋季
36
2
授课研讨
考查
不少于2学分
S001603
城市物理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
秋季
36
2
授课研讨
笔试
S001605
建筑节能技术
春季
36
2
授课研讨
笔试
S001613
建筑结构技术与建筑造型
春季
36
2
授课研讨
笔试
S001608
建筑材料、构造和结构的生成与表现
秋季
36
2
授课研讨
笔试
非学
位限选课C
S000302
自然辩证法概论
春秋季
18
1
授课
笔试
前
沿
课
S001300
建筑设计理论前沿
春秋季
36
2
授课研讨
考查
六选一
S001328
名师理论前沿系列
春秋季
36
2
授课研讨
考查
S001001
建筑历史前沿
春秋季
36
2
授课研讨
考查
S001002
建筑理论前沿
春季
36
2
授课研讨
考查
S001003
城市与建筑遗产保护前沿
春季
36
2
授课研讨
考查
S001614
建筑环境控制学前沿
春季
36
2
授课研讨
考查
建筑设 计及其理 论
S001326
建筑设计专题研究I
秋季
36
2
研讨
考查
建筑历 史
与理论及遗产保 护
S001224
建筑评论
秋季
18
1
授课研讨
考查
三选一
S001225
建筑遗产保护学
秋季
36
2
授课研讨
考查
S001223
建筑历史研究方法
秋季
36
2
授课研讨
考查
S001228
专题研究I
秋季
36
2
研讨
考查
二选一
S001227
专题设计I
秋季
54
3
研讨
考查
S001219
古建筑鉴定与考察
春季加暑假
36
2
研讨考察
考查
建筑技术科学
S001612
建筑技术与环境设计专题研究
秋季
36
2
研讨
考查
必
修
环
节
选听人文与科学素养系列讲座
要求硕士生在中期考核前选听讲座至少8次,其中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法律、心理健康至少各1次。
1
考查
学术环节
参加学术研讨活动至少2次,并至少撰写学术论文1篇;并须参加本科教学实践,完成教学实践报告。
1
考查
注: 1 . 全日制建筑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总学分最低要求为30学分,其中学位课最低要求为22学分。此外,还应完成必修环节2学分。
2.要求硕士生所有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1.5学年内完成,其中学位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1学年内完成。
3.除本表所列课程以外,其他非学位课程从“研究生课程目录”中选择。硕士研究生须根据研究方向选修至少5门非学位专业课程,学分数不小于8 分。
4 . 前沿课程每生必选1门,每门限选20-25人,学院将根据学生选修情况相应调剂,“名师理论前沿系列”需临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