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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证书的学业证书的种类

我国的学业证书包括学历证书和非学历证书两大类。 1.学历证书学历证书一般是指学制系统内的教育机构对完成学制系统内一定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学历凭证。有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毕业证书是学校对毕业生。即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并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颁发的一种学历凭证。它表明该学生在某一级学校系统地学习了相应的学历教育课程。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相应级别的学历教育学校有相应的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发给经正式注册取得学籍,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或修满学分),德育、体育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的学生。我国现行的学制系统,分别有小学毕业证书、初中毕业证书、高中毕业证书、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等。其中在义务教育阶段,目前在有些地区小学毕业证书和初中毕业证书已合二为一发放.称“义务教育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是学校对学完规定的学业课程而部分课程尚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颁发的一种学历凭证。结业证书的式样、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它标明结业而不是毕业。结业证书是发给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但有一门以上课程不及格,未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肄业证书是学校为参加了一定阶段的学历教育课程学习却中途终止学习的学生即肄业生而发的一种学历凭证。肄业证书是发给具有正式学籍,其学历已达一年以上而未完成整个阶段学习任务而中途退学的学生。2.非学历证书包括成人高等教育试行的专业证书和其他各种培训、学习计划完成后颁发的培训证书,写实性学业证书、职业技术教育施行的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等。非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外的教育机构对完成一定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颁发的学业凭证。1988年国家教委、人事部发布了《关于成人高等教育试行专业证书的若干规定》,对专业证书制度作了规范。专业证书制度是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拔已在专业技术岗位或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为使其达到上岗任职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有目的地进行专业知识教育的一种教育证书制度。专业证书是学员经过学习。考试合格,表明已达到岗位所要求的大专层次专业知识水平的一种证明。不能作为大专毕业证书,也不能作为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敏誉,只在本行业、本专业的工作范围内适用,仅作为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务和其他职务的任职资格的依据。专业证书体现了培养人才的多规格的要求。若转换岗位,还应在接受新是专业知识,获取新的专业证书。写实性学业证书是指依法设立的办学单位(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实旌培训、进修教学计划,对完成一定的培训、进修课程的学习,考核合格的学员发放的相应的一种证书。这种证书要求如实记载学员在该单位学习的时间、课程及成绩考核情况,作为学员学成后走上社会或回原工作单位供有关部门录用或调动、晋升岗位的困做参考依据。培训证书是对受教育者颁发的,表明其就业前或者上岗前已完成必要的职业技能教育和技术训练的一种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是对受教育者在接受职业技术培训期间经劳动部门组织的技术等级考核合格而颁发表明其已具备就业上岗所需要的某种职业某一等级技能或技术的一种凭证。《职业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接受职业学校教育的学生经学校考核合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历证书。接受职业培训的学生,经培训的职业学校或者职业培训机构考核合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培训证书。”据此,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在完成职业教育、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的同时.还可以获得培训证书或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等不同的非学历性证书,这些证书作为职业教育的受教育者参加就业或上岗的凭据。我国人口众多,属于发展中国家,从现实和教育的需要出发,要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教育需求,提高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水平和文化素质,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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