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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省广播电视局所属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现场审核的通知

              关于组织2023年省广播电视局所属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现场审核的通知

 

各申报相关单位及申报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广播电视播音、广播电视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对评审材料进行现场审核,请省直各单位以及有申报参评人员的各企事业单位报送相关评审材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送审材料                               

(一)资格条件材料原件

1.初级职称

①参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②在有效期内的学历验证报告;

③聘任有关证明原件。事业单位人员提供事业单位备案表、工资审批表或合同原件(提供一项即可);企业人员提供单位社保缴费明细或合同原件(聘书)。

2.中级、副高级职称

①参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②在有效期内的学历验证报告;

③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评审表原件;

④聘任有关证明原件。事业单位人员提供事业单位备案表、工资审批表或合同原件(提供一项即可);企业人员提供单位社保缴费明细或合同原件(聘书);

⑤年度考核登记表(近5年)原件。

⑥论文著作、荣誉奖励、项目研究、专利实用新型、工作报告、继续教育证明、服务基层证明,以及其它填写在一览表中的所有荣誉、奖项、成果的纸质原版佐证材料;

⑦播音系列申报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播音员主持人证》。

破格申报人员提供破格申报材料原件(按照文件规定提供。如:专家推荐函,包括但不仅限于专家签字、按手印的原件,备注联系方式,并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县市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等)。

3.同级改职

①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评审表原件;

②广播电视工程、播音相关岗位工作满1年证明材料;

③论文著作、荣誉奖励、项目研究、专利实用新型、工作报告、继续教育证明、服务基层证明,以及其它填写在一览表中的所有荣誉、奖项、成果的纸质原版佐证材料。

(二)现场留存备案材料

每个申报人员装一个档案袋。要有封面和目录(按照附件1模板填写并打印封皮)。

1.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申报系统导出,1份,A3打印,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

2.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申报系统导出,1份,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需现场留存的备案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破格申报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汇总光盘1张,内含《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申报材料册》(一览表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按照同一系列、同一评审级别建立文件夹;每名申报人员材料册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以申报人员姓名命名,按照同一系列、同一评审级别建立文件夹);

6.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和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2);

二、审核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29日-5月31日。

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广电大厦14A-16办公室(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

3.联系人:毕海 ,联系电话:0431-85816987,85816280。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地区、省直各单位以及有申报参评人员的各企事业单位严格遵守报送时间,过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由于审核工作量比较大,为节约时间,避免人员过于集中和长时间等待,请送审前电话预约报送时间。

2.请各单位负责职称工作的同志要做好本单位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各类表格明确签字、盖章处务必签字、盖章完毕。

3.上报评审材料务必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附件:

1.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模板);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和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申报材料册》。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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