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怎么填写  > 石家庄市职称工作办事指南

石家庄市职称工作办事指南

 

 

石家庄市职称工作办事指南

 

一、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流程

1、根据年度省职工作意见,部署申报推荐工作。

2、核准事业单位结构比例,确定申报数。

3、符合申报的人员提出申请。

4、基层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公开述职、考核答辩、考核评议、量化赋分、综合排序和确定人选,最后将申报推荐结果公示,鉴定承诺书,基层评议组织确定申报人员名单。

5、申报人员根据《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进行填表、组卷。

6、由县(市、区)及市直主管部门核准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后,将原件及相关材料报市职改办审查资格。

7、符合评审资格的人数上报省职改办审核。

8、市职改办将核准通过人员推荐到各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

9、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告知。

10、根据省职改办通过人员文件,下发文件通知。

11、各县(市、区)职改办及市直主管部门根据市职改办文件通知,上报信息库,办理资格证书。

二、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

1、根据年度全市职称工作意见,部署申报推荐工作。

2、核准事业单位结构比例,确定申报数。

3、符合申报的人员提出申请。

4、基层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公开述职、考核答辩、考核评议、量化赋分、综合排序和确定人选,最后将申报推荐结果公示,鉴定承诺书,基层评议组织确定申报人员名单。

5、申报人员根据《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进行组卷。

6、县(市、区)及市直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7、县(市、区)及市直主管部门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告知。

8、县(市、区)将符合评审资格的人员推荐到各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

9、市职改办根据各评委会评审公式结果报省职改办备案后下发文件通知。

10、各县(市、区)职改办及市直主管部门根据市职改办文件通知,上报信息库,办理资格证书。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

1、参加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和《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

2、单位对申报人员考核。

3、主管部门审核。

4、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

5、县(市、区)职改办及市直主管部门职改办将评审结果报市职改办备案后,办理资格证书。

四、初聘(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程序

1、符合初聘(认定)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初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认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

2、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并写出考核报告。

3、县(市)、区职改办及市直主管部门审核。

4、初聘或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县(市)、区职改办核准办理,并报市职改办备案,市直单位报市职改办核准办理。初聘或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市职改办核准办理。

5、根据市职改办备案结果,上报信息库,办理资格证书。

五、领取全国统考资格证书程序

1、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到我市后,市职改办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sjz.gov.cn)网站及石家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知。

2、单位和个人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好领取证书所需证件。

3、考试合格人员网上下载并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A4纸打印,一式两份。

4、审查合格后,领取、打印资格证书,并加盖印章。

5、《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加盖公章后,由本人送交其档案存放地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六、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认定程序

1、根据省、市职改办有关政策要求,所在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到岗1年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后,由本人提出申请。

2、县(市、区)职改办及市直主管部门对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合格后提出申请。

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县(市、区)职改办及市直部门职改办认定,报市职改办备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市职改办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市职改办审核后,报省职改办认定。

4、经省、市职改部门认定后,上报信息库,办理资格证书。

七、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程序

1、个人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

2、评审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县(市、区)职改办和市直主管部门核准办理,向市职改办备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市职改办核准办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市职改办审核后,报省职改办核准办理。

3、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市职改办报省职改办审核后,由省职改办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补办。

相关推荐: